快递(件)收发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二、适用范围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

四、权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有保管义务。

2、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快递费用管控工作。

五、收发快递流程图

1、收件流程图:

2、寄件流程图:

六、费用管控:

1、物品分类与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2、保价:为避免风险,超过1万元的物品不可快递,寄5000至10000万元的物品和易碎、易损件必须进行保价,若未保价而物品发生损坏的,寄件人将酌情承担相应责任。

3、所有公司付款的外发快递均需员工填写《快递发送申请表》后交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5、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6、对于快递费过高的部门,部门负责人应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交人事行政部后报COO。

7、人事行政部对公司整体快递费进行管控。

七、前台收件规定

1、不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由前台签收、登记后,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2、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前台应及时联系收件人或并办理付款手续。

3、贵重物品和公司秘密文件原则上由前台通知收件人到前台自领,如收件人无法领取时,由前台与收件人确认后再办理代收手续。

4、前台签收所有快递件必须进行登记,并让收件人签收,若收件人不在可通知部门相关人员直接签收。

5、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前台保管(保管期为一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6、为了保证前台已签收快递的安全和维护公司前台的形象,要求收件人或委托人必须在前台通知后即时将收件从前台领走(下班签收的快递除外),如果当天未领走的,每超1天对收件人罚款50元。

7、前台已签收的快递件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的,如当天未领走造成遗失或损坏由收件人自行负责。

八、遗损件索赔

1、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由前台与快递公司跟进索赔,寄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2、前台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件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的遗失/损坏率和评价供应商的服务能力。

九、附件

1、《快递发送申请表》

2、《快递签收登记表》

3、《快递发放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