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居民黄女士反映,她到镇上的快递经营点取件,还要额外交纳每件2元的“取件费”。

为此,她多次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南国早报记者到该镇走访发现,快递点二次收费的情况比较普遍。

取快递被多收2元/件

黄女士在外地读研究生,去年11月,她给家人网购了几件商品。没想到,父母向她抱怨,取快递被多收了十多元的“取件费”。

明明是包邮商品,为何会产生额外费用?放假回家后,黄女士专门去走访了解镇上快递经营点的收费情况。

▲在镇上一快递领取点,居民自备零钱取快递。本文图片为南国早报记者 何定坚摄

黄女士发现,镇上的快递经营点主要负责镇上及辖区各个村的快递寄取业务,代理的快递品牌都不一样。

“之前取件是不收任何费用的,去年11月起,一两个快递经营点‘起了头’,其他的便也效仿,以口头或者贴告示的形式提出取件要多收2元钱。”

黄女士称,目前不额外收费的只有一两个快递品牌,她认为这不合理,通过12345热线或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经营者称2元属物流费

8月31日,记者走访了该镇多个额外收费的快递经营点,发现居民取件时均要支付2元“取件费”,但他们也认为额外收费很不合理。

▲在镇上一快递领取点,一男子正扫码付款领快递。

该镇上一家快递经营点外的告示称,快递只包邮到武鸣城区,从城区带回店里需收费,每件2元。这2元包括拖车费、门面费、人工费、电话费等,如居民不愿意付费,请告知并做好登记,自行到城区领取。

▲镇上一快递经营点立起收费领件的告示。

另一家收费的快递经营点老板称,严格意义上说,他们的店面只是快递代收点,快递通过城区的物流运送下来,所收取的这2元是物流费。且他们已事先告知收件人,同意后再将快递运回镇里。

快递经营点老板马女士坦言,镇上快递派送物流成本较高,加之快递派费越来越少,大部分经营点的经营压力很大。

▲多名居民到镇上的快递点领取快递。

取件时额外收费不合理

记者了解到,邮政管理部门曾就黄女士的投诉进行答复:

快递企业在用户领取快件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涉嫌违反快递服务标准。

管理部门已对武鸣区相关快递公司作出处罚,要求其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对基层网点违规收费行为开展查纠,整治末端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

▲经过与快递点员工理论,消费者得以收回“取件费”。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仕通认为,快递企业将快件送到代办点,只是快递企业和代办点之间的委托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如何分配快递费用属于自主约定范围。

快递公司与消费者在缔结合同之初有义务将其收费标准、服务范围给予明示,对于此过程中的单方提价,属于乱收费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