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王洪智 实习生 那丹 报道

本报7月14日讯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半岛记者反映称,她的堂妹从国外带了一条项链,想要送给青岛的一个朋友,4月13日,王女士的堂妹让家人通过中通快递将项链发出,4月14日快递员在送包裹时,没有直接送到收货人手中,而是放在了海信天悦小区物业。因收件人的家人生病,直到一个月后他们才发现东西没送到,而等再去找包裹时,发现项链已经下落不明。

事后,王女士联系了送件的快递员,快递员不承认没有联系收件人。王女士又联系了中通快递,中通快递的工作人员回应,由于项链的发票是国外的,没有盖章,也没有保价,按照规定只能赔500元。对于这个处理方式,王女士不满意,随后她将此事投诉到了12315,经过协调,快递公司将赔偿金额增加了100元。

“这是项链,不是白菜萝卜,项链是365英镑,3000多块钱。我们不是想要钱,而是说快递公司没有将送件工作完成,就草草了事,现在出了问题,首先是快递公司的责任。”王女士说。

对此,半岛记者联系了中通快递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要提供有效价值证明才可以赔付的,因为王女士没有提供价值证明,目前是通过最高赔付赔偿的。现在客户拒绝收钱,我们也在等待客户的回复。”对于送件详情,工作人员建议咨询具体的快递员。

随后,半岛记者又联系到了送件的快递员,他表示:“一个月后业主说没收到,我就去调查,物业的人表示正在忙,没有时间给我登记表。三天以后我拿着底单看了登记表时,发现有一页丢失了,所以没有查到记录。这个件我送到了,一直保留着底单。中间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我还报过警。这件事已经提交公司处理了。”

此外,该快递员还表示,在送件时,他给收件人打电话,但语音提示手机是空号,没有联系到才把快递放在物业那里。根据中通快递订单信息,半岛记者拨打了上面留的收件人的电话,发现确实是一个空号。

“既然收件人联系不上,快递公司应该把件退回,而不是放在物业,让发件人和收件人都不知情。我们也找物业问了,物业说不知道,现在这事真成了‘无头案’了?”王女士表示。

对于此事将如何解决,半岛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