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25日早间公告,公司于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为了更好地落实双方战略合作目标,深化市场拓展、网络优化、集中采购等方面的措施实施,经公司与特定对象协商并研究,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进行调整,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杉投资”)调整为福杉投资的母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韵达股份持有福杉投资100%的股权),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该次董事会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韵达股份签署《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韵达股份将持有上市公司6.5%的股权,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较大,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1,400.00万元(含人民币61,4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转运中心智能设备升级项目和IT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双方将充分发挥在各自产品、服务经验、品牌价值及业内资源等相关优势,在市场拓展、网络优化和集中采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凸显规模效应;同时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达到降本增效、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双赢效果,最终实现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品牌价值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