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消息,《电商报》获悉,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发布公告,3 月 8 日,公司收到德邦股份的通知,获悉德邦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2 号)。

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核准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6673.91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德邦股份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德邦股份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历时9个月,韵达股份6.14亿认购德邦股份6674万股的“定增”获得证监会批文,意味着,韵达股份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德邦股份正式落地,韵达股份将成为德邦股份第二大股东。

韵达股份表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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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王小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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