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顺丰方面悄然更新了特定托寄物标准协议,并且在寄件人选择这一服务时将会进行弹窗,在勾选后才能填写收寄信息。在这一协议中已明确指出,“针对已拆封原包装的电子产品、音箱/音响,用户同意针对托寄物为已拆封原包装的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摄影器材等)出现一下情形,无论是否保价,顺丰公司均无理赔责任”。

简而言之,顺丰围绕手机、摄影器材等二手电子产品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并规避了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其中具体包括了在快递到件且外包装无损的前提下,出现表面划痕、磕损、功能损坏或功能异常等问题,以及收方在签收后又反馈异常这两种情形。

事实上,对于顺丰托寄二手物品的争议一直都有,并且在搜索引擎中通过“顺丰、保价”等关键词得出的内容,也往往会与“拒赔”、“索赔不成”挂钩。而对于这些消息有观点认为,保价不赔侵犯了用户权益,用户在选择顺丰服务时必须签下协议才能寄物,无疑是“霸王条款”。但同时也有观点认为,顺丰此举合理,毕竟保价也会出现所谓的“道德风险”,以及二手产品自身价值界定模糊、标准不一等问题。

而站在不同的立场来看,从收寄双方的角度出发,既然顺丰推出了保价服务,那针对物品到手后的破损、丢失,顺丰显然必须担责,毕竟用户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保价费用。但从顺丰的角度出发,其一是二手物品的价值难以衡量,无法确保与收寄方达成共识,其二则是二手物品的核验过程相对繁琐,其三则是可能会出现的道德危机,例如买卖双方的欺骗、“碰瓷”等问题。

尽管顺丰规避自身风险的举动看似合情合理,不过也有观点会认为,在《邮政法》中“保价物品丢失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物品丢失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资费的三倍”的规定,则表明顺丰对此的赔付怎么看都是其应尽义务。但事实上,《邮政法》仅适用邮政企业,并不适用于快递企业。

而在《快递暂行条例》中也已经明确,“快件丢失,对保价的快件,按照快递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如果按照这一条例,顺丰方面则有理由无需进行大额赔付。并且顺丰的理赔协议中就已明确指出,“理赔时需提供托寄物品的相关价值证明(如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如无法证明托寄物品真实价值,不足额保价部分或超额保价部分均无法获得赔偿”。并且对于用户来说,在使用顺丰的服务时,该协议均需默认勾选。

但同时搜索不难发现,在关于顺丰的这类纠纷中除二手电子产品外,还包括名贵珠宝、酒类、古董字画等。既然都是价格相对较高的物品,对于寄件方而言,选择了保价,自然也就有义务提供物品价值的相关鉴定(以及与收件方所达成的共识)。但对于顺丰来说,在寄件前明确相关责任、清楚地告知用户协议和不赔付范围同样也是其义务。

尽管道理看似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显然也不乏会有本该用户“自认倒霉”、但仍想索赔的情况,或是“有价无市”的物品试图进行高额索赔的问题。而这些情况归根结底,则在于快递物品乃至二手商品的价值衡量,以及标准的不统一。

就好比大家对于“九成新”、“八成新”的定义,就大概率会出现一人一个标准的情况,甚至就连各二手手机回收平台,对于二手手机的定价也不尽相同。其中以iPhone12的128G版本为例,在九成新(完好无维修无故障)的标准下,尽管都号称专业质检质保、7天无理由退货等,闲鱼、转转、鲸置的回收价就分别为2350元、3985元、3500元。

虽然这些平台也都提供了对应的保障,例如验货宝、转转严选和京东质检,但实际也需要依靠用户的认可度来进行衡量,这也同样会导致其对于二手手机的检验标准和定价无法一致。而除了二手手机外,在二手车交易平台中同样也面临着“一车一况一价”的特点。

所以在二手物品价值目前尚未形成标准,且快递员无论是收件还是派件均无法进行检测、验证的情况下,顺丰降低自身风险的做法显然也无可厚非。并且在现阶段还没有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如何保障用户权益也就成为了一件并不太现实的事情,而这份责任就必须是由快递公司来承担吗?

但面对顺丰如今在服务协议中用“一刀切”的方式来规避风险,极有可能也会面临用户流失的问题,因此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同样也需要顺丰方面进行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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