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快捷快递在其官方微信等线上渠道发布《关于快捷快递暂停运营的公告》,宣布全网暂停运营,申通快递则发文回应称“深感震惊”,并作出了相关声明。

在《关于快捷快递暂停运营的公告》中,快捷快递称,申通快递单方面宣布申通快运暂停运营,这一突发事件致使快捷快递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网络运营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针对全网目前面临的现状及公司面临的现实困难,为保障全网加盟网点、工作人员的权益、避免亏损继续扩大,决定暂停快捷快递网络的运营,全网不再揽收、中转、派送快件。

申通随后发表声明表示,对于快捷快递停运的情况,申通快递将与各方股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通过人民法院解决争议。申通快递已要求所有网点继续协助解决快捷快递存在的快件积压和派件问题。

申通在公告中披露,2018年4月12日,快捷快递股东会纪要确定:快捷快递的股东未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公司的债权人兼持股10%以上的创始人股东吴传龙于2018年4月13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破产程序。鉴于快捷快递生产经营处于半停滞状态,申通快运不得已于2018年4月17日发布《关于暂缓推进申通快运项目的公告》。

以下是申通快递声明全文:

申通快递客户和投资者、申通快运加盟商、社会各界朋友:

今日,快捷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捷快递”)在其官方微信等线上渠道发布了《关于快捷快递暂停运营的公告》,其内容我司深感震惊。对此,我司作如下声明:

一、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与快捷快递创始股东等人于2017年8月1日签订《增资协议》:申通快递出资1.33亿占快捷快递10%的股权,不参与快捷快递的实际经营管理,申通快递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快捷快递于9月28日正式完成工商变更。

二、2017年11月28日,申通快递与快捷快递签署《上海申通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合同》, 申通快递出资3500万元人民币,占股70%,快捷快递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股30% ,设立上海申通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时该合同约定:若乙方(快捷快递)未按时(2018年3月31日)缴纳出资款,乙方自动放弃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权利义务,乙方的出资额及股东的身份由甲方(申通快递)同意的投资方替代,甲方和公司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截至到2018年3月31日,申通快递已按合同约定出资,快捷快递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017年12月6日,上海申通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以下简称“申通快运”),明确申通快递和快捷快递网点均有资格申请加盟申通快运。申通快运作为独立平台运作、独立承揽业务,快捷快递作为申通快运的合作伙伴,承接申通快运的快件分拣、运输业务,但快捷快递的业务和网络继续存续。

三、2018年2月28日,快捷快递股东会形成决议: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在本次会议后马上启动创始人股东对快捷快递借款的债转股工作,同时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马上着手解决不低于1亿元的运营资金,用于维持快捷快递的正常运营。截止目前,快捷快递创始人股东并未履行该决议。

四、2018年4月12日,快捷快递股东会纪要确定:快捷快递的股东未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公司的债权人兼持股10%以上的创始人股东吴传龙于2018年4月13日向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公司进行破产程序。截止目前,吴传龙先生仍未履行相关约定。

五、鉴于快捷快递生产经营处于半停滞状态,申通快运不得已于2018年4月17日发布《关于暂缓推进申通快运项目的公告》。

诚无不动者,修身则身正,治事则事理。尽管我司也深受快捷快递事件的影响,但我司仍以大局为重,要求申通快递所有网点继续协助解决快捷快递存在的快件积压和派件问题,共同维护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对于快捷快递停运的情况,申通快递将与各方股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通过人民法院解决争议。任何散播、编辑、制作、诽谤申通快递的虚假信息行为,均属于严重的信息网络侵权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通快递对涉嫌侵权行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