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充分发挥”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促进作用,加快推进”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我市制定了《大连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支持快递”两进一出”、促进电商和快递协同发展、促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等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大连市公布《大连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大连市公布《大连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建立适应农村需要的快递支撑服务体系项目

1. 对企业建设县域及以下快递公共分拨中心(服务 3 个快递品牌及以上)的,实行每分拨 300 万件快件补贴 10 万元,每个企业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2. 根据目前全市各地区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成情况及各地区行政村数量,鼓励企业为 1 个及以上未全覆盖的快递品牌村级快件进行代投,实现行政村快件代投率超过 60%、建站率超过 30%、服务覆盖率 100%。对瓦房店(不含长兴岛)、普兰店、庄河、金州、旅顺口、长兴岛地区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6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资金分 2 年拨付,2022 年验收通过拨付 70%,2023 年验收通过拨付 30%。(项目需提前向市邮政管理局申报方案,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建设完成)

支持快递”两进一出”项目

1. 支持快递进村。企业每年寄递樱桃、草莓、蓝莓、海参、鲍鱼、扇贝等重点农产品、海产品的,寄递量在 10 万件— 100 万件的,实行每 1 万件补贴 1000 元;寄递量在 100 万件— 200 万件的,实行每 1 万件补贴 1500 元;寄递量在 200 万件以上的,实行每 1 万件补贴 2000 元,每个企业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2. 支持快递进厂。企业每年寄递精密模具、服装、汽车配件、电子设备、医药、仪器仪表等重点工业制造业产品的,寄递量在 20 万件— 100 万件的,实行每 2 万件补贴 1000 元;寄递量在 100 万件— 200 万件的,实行每 2 万件补贴 1500 元;寄递量在 200 万件以上的,实行每 2 万件补贴 2000 元,每个企业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3. 支持快递出海。对快递企业开展国际快件报关、清关业务,服务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实行每进口或出口 1 个国际快件补贴 1 元,每个企业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促进电商和快递协同发展项目

1. 企业配建电商仓配一体化基地在 2000 平方米以上且日均发件量达到 2000 件以上,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资金补贴;在 4000 平方米以上且日均发件量达到 3500 件以上,一次性给予 40 万元资金补贴;在 6000 平方米以上且日均发件量达到 5000 件以上,一次性给予 60 万元资金补贴。

2. 对快递企业利用自有电商平台或自媒体通过寄递渠道外销的农产品,年交易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交易额的 3% 进行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推动行业基础设施转型升级项目

1. 对企业在建设、改造快递园区、分拨(含仓储、转运)中心等重大快递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大型设备购置和采用新技术对分拣等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显著改善原有技术和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企业服务能力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 10% 给予补贴,每个企业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2. 对企业购置安检机按照投资额的 40% 给予补贴,每个企业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 8 万元。

促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项目

1. 对企业采购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的可降解、可回收、可循环、低碳环保包装物、快递箱(盒)和符合行业要求、标准的包装废弃物回收箱,按照采购额的 20% 给予补贴,每个企业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2. 对企业租用新能源汽车用于运输和投递的,按照租赁费用的 10% 给予补贴,每个企业补贴额度每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办法》自 2021 年 12 月 26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大连市发展快递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大政办发﹝2019﹞36 号文件印发)同时废止。项目申报相关详情可查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l.gov.cn )。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黄凤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