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包裹不能成二维码广告牟利工具
快递包裹不能成二维码广告牟利工具

  春节临近,网购的年货纷至沓来,然而去年以来很多消费者在收取快递时发现,包裹上总是贴着印有“扫码领100元现金红包”“随机奖励2箱牛奶”“扫码抽:1个保温杯”等内容的二维码,看上去颇为诱人,这究竟是春节福利还是营销噱头?

  诚如有的消费者表示,“信任快递公司才扫码,没想到这不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套路嘛!”其实,有这样遭遇者不在少数。毕竟,网购成为习以为常的当下,快递包裹也不再是稀罕物。而这也成为某些商家的广告争抢之地。据悉,这些广告大多印在快递面单收寄信息的下方,同时印有二维码,与包裹信息“融为一体”,占整个快递面单大约五分之一的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在包裹上张贴二维码广告的行为,其合法性令人质疑。诚如专家表示,如果购物成功,快递及其包裹的所有权归消费者,快递公司并不具备所有权,未经授权而乱贴广告的行为侵犯了该包裹所有人对包裹外包装的收益权。上述可见,虽然对于此类行为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其所给消费者带来权益侵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不能让快递包裹成为二维码广告牟利工具。况且,在快递封装用品的国家标准中可以查到“包装袋任何部位不得印有经营性质的广告”。所以,对于快递公司来讲,应该增强法律意识,有义务和责任对自己“阵地”上的内容进行审核,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推送广告,而不能盯着一己私利,甚至不惜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不能置之不理。最为基本的,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法律,明确快递外包装是否可以张贴广告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并及时补齐监管漏洞。况且,通过诱导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扫码抽奖,并把极低的中奖率隐藏在大众很少打开的下拉式菜单中,已经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对此更须监管执法有力跟进,拆除市场中的乱象。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现象不进行有效治理,很可能会滋生一些不法分子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造成居民信息泄露。而在“快递单广告真实性”的消费者调查中,近半数的消费者表示快递单上的“广告”存在宣传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面单上的“广告”文字涉及抽奖,扫进去可能是其他APP、理财产品的推广。这都是对消费者的“套路”。

  当然,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应该增强防范意识。面对诱惑,应该增强防范。比如,快递单广告中的“免费抽”“待领取”“1元抽”等“福利”并不能确保真实性和安全性,就应该多加小心。同时,当权益遭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于依法维权,切莫因为不值当或者损失小,而放弃维权,否则只能会纵容不法行为的一再出现。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