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递的市民。文/图 记者 央金卓玛

  随着网购的日益普及,智能快递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收取快递的重要载体。但是,智能快递柜是否收费?免费保管时间又是多久?有无相关规定?快递小哥未经允许将快递包裹放进智能快递柜产生收费又该怎么办?快递柜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市民关注。近日,记者采访了拉萨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所住小区的智能快递柜免费保管时间太短,有时快递员早上上班时把快递放到小区门口的快递柜里,而等到自己下午下班去拿时需要支付超时服务费,“尤其是‘双11’‘双12’等搞促销活动的时候,快递员送货送得也比较晚,这样基本上早上起来拿快递都需要支付费用。虽然每次金额不多,但长此以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市民李女士说道。还有市民称,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允许将快递包裹放进智能快递柜,导致取件时产生收费现象。

记者从拉萨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拉萨市共有7家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在拉萨市城区设有300多个点位。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五条 “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因此,智能快递柜均收取超时服务费。

拉萨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办法》智能快件箱服务超时可以收取费用,但由于没有法定的免费保管期、收费标准,具体由各企业自行设定。目前,拉萨市各企业收费方式各不相同,大部分免费3或6个小时,超时收费1至2元;目前保管时间最长、最便宜的是丰巢,免费18个小时,超过18小时,每过12小时0.5元,3元封顶。

同时,记者了解到,智能快递柜必须公示收费标准,否则违规。公示形式没有强制规定,大部分是在屏幕上轮播,或者微信扫描之后有公示。近日,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大部分智能快递柜公示了其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也在显眼位置公示了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而有的快递柜既看不到纸质公示信息,在其电子显示屏也看不到相关信息。为进一步规范拉萨市智能快递柜运营企业,日前,拉萨市邮政管理局召集智能快件箱企业,督促企业按照《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营管理。

此外,对于市民反映的部分快递员在未经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快递包裹放进智能快递柜,从而产生收费的现象。拉萨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快递投递有四种法定方式,一是当面验收,二是代收,三是自取,四是协商。除了当面验收之外,其他的均需要征求用户同意或者用户主动提出。快递柜投递方式可以视为协商。对后面三种方式,如果用户不同意,快递员有义务进行第二次免费投递,(部分企业规定三次免费投递)。超过法定的两次免费投递,用户自取或者收费投递,收费制度需要公示。后面三种方式,如果快递员未征得用户同意,快递公司需要赔偿相应损失,例如保管费、丢失损坏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