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行业加盟制走到今天,临近拐点,已经越来越无法与直营快递相抗衡。然而,有业内专家认为这种方式恐难落地,快递末端配送方式是否会发生改变?加盟制快递企业应该如何管控加盟商和市场?

多家快递已成立统一配送公司

据《中国邮政快递报》报道,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已经实现了5家快递企业共同配送,并将成本降低三成。该县统一配送公司飞马配送公司由中邮速递、申通、韵达、天天、百世等五家企业等比例出资成立,负责完成5家快递企业的所有配送业务,揽件业务由五家公司各自负责。

该配送公司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原来各家企业到敬安镇的运输车辆在10辆左右,现在仅需要4辆,1万件的投递任务只需5个人就能完成派送工作,原来每家公司的每日揽收量在2000件左右,现在是1万件,大大提高了效率。

由此看来,通达系某快递公司关于快递末端的加盟商拟联合成立统一配送公司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多年来被人诟病的加盟制,再往息展已经步履维艰。

从内部原因分析,加盟制快递企业内部矛盾不断升级。加盟商随着资本积累,实力越来越强,有了与总部抗衡的能力,而总部对加盟商的管控能力也越来越弱,同时,总部以罚款为主要方式的监管措施越来越不得人心。

加盟商出现被投诉、延误、遗失、错发、虚假签收等类目,总部均强制性罚款。加盟商如果干不下去,还需要向总部交纳2万元的转让费。

在已经上市的快递公司中,加盟商也没有得到企业资产因上市而增值的红利。长久的利益分配不均,让加盟制度变得分崩离析。

从外部原因来看,直营快递如京东、顺丰对加盟制快递企业也构成了巨大的威胁。2002年,顺丰在王卫的带领下,由加盟制度完全转向直营,随后一高歌猛进的发展;京东于2007年开始投入巨资自建物流,凭借优质的服务在市场上享有盛誉,独立运营已达7个月之久的京东物流,被传正谋求在海外独立上市。然而自建物流所需的资金和管理难度对原来以轻资产迅速铺开的加盟制快递企业来说力所难及。

另一方面,目前市场上快递企业众多,包括行业龙头企业邮政EMS和顺丰、三通一达、非三通一达的全网性企业(宅急送、天天、百世快递、优速等)、区域性快递公司以及外资公司,他们在市场上均占有一定份额,同城配送物流,如闪送、达达、人人快递的发展,也使市场留给加盟系快递企业的蛋糕越来越小。

贯铄企业CEO、快递专家赵小敏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盟制快递企业转型发展迫在眉睫。想要长远发展,常见的几种模式在现阶段比较适用。

一方面是要建立新的交叉持股的合伙机制,各系统成立联合作战行动,建立更注重利益分享加盟模式,例如可培育自身加盟合作者成为资本的受益者,选拔和培育加盟合作企业成为新三板企业;

另一方面,压缩加盟商的运作流程,加盟商在运作流程方面有很大诉求,各环节冲击过多,层层盘剥,运作不畅,让有代表性的加盟商参与到总部的重大决策中,有利于提升运营效果。而显然,短期内,快递公司并没有向加盟商让利和放松管控的想法。

共同配送可行性引争议

加盟商为了争夺自身利益,开始谋求共同配送方式。所谓共同配送,是指由多家企业分别揽件,统一到配送公司,集中配送,以实现横向联合、效益共享。

而这种配送模式并不被业内专家所看好。有行业资深人士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这种做法难以落地。成立统一配送公司,是以哪家哪个加盟商为主导去把其他快递公司的加盟商并掉,还是快递公司之间重新组建共同的配送公司,所有加盟商出局?这两种做法均不具备可操作性,且会损害菜鸟智慧物流网络平台等的利益。

一旦统一的配送公司做大,把所有的快递公司业务接过去,快递公司的价值就会被做空。这不符合快递公司利益和菜鸟等公司的定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大的电商和物流平台也在做大量工作,共同配送的想法只能说明,加盟制快递企业原有的模式走不下去,正在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模式。

赵小敏也表示,目前来讲,加盟系快递企业成立统一配送公司的条件不具备,而且对企业自身来说,没有迫切联合的需求。在三通一达几家快递企业齐聚资本市场之后,均树立了远大的目标,而在统一配送方面,没有大的合作诉求。

据《朝阳日报》报道,凌源市响应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要求,落地实施了农村电商物流整合项目。农村电商物流整合项目,以中国邮政集团凌源分公司为主体,充分利用邮政的城乡网络资源优势,整合以“四通一达”和顺丰为重点的民营快递公司,实现县到乡、乡到村的进出口包裹邮件统一由邮政快递公司传递,目前,中通、申通、国通、圆通、韵达等23家快递公司已与邮政公司签订整合协议。这一项目既拓宽了邮政发展空间,又节约了民营快递企业的运营成本,解决了电商进农村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记者从通达系某快递公司内部了解到,该公司对加盟商成立统一配送公司的做法并不反对。目前来看,共同配送最大的难题在于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打通。

总部与加盟商需打造命运共同体

快递公司与加盟商的关系一直畸形发展。快递总部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加盟商的面单费、物料费、中转费。随着快递业务的增长,快递企业收入急剧增长,而加盟商并没有拿到实际的好处,也没有分享上市成果。虽干得很累,但事倍功半。

所谓加盟制度是指双方以平等而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合作关系签订盟约,而不是总部对加盟商的绝对管控。上述行业资深人士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实际上,加盟商转头很容易,现在总部对加盟商的管控能力已经越来越弱,只要有独立的配送能力和资源,加盟商可以自主选择合作的快递公司,以市场主体地位与快递公司对等谈判,达到自己的期望值。

他还指出,快递公司与加盟商属于上下游关系,加盟商是公司重要的供应商和客户,快递公司大量的业务是由加盟商带来的,从本质上讲,加盟商是公司的重要资源,快递公司不应该去管理。在市场的调节作用下,应该是谁发挥的价值越大,谁就挣钱,现在这种不匹配的状态迟早会改变。

通达系某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在谈及快递企业应该如何处理与加盟商的关系以及如何长远发展时,对记者谈了三点看法——

首先,总部秉着强化加盟制网络、直营化管理的理念,在指导协调帮助的层面管控加盟商,完善对加盟商的管理,在强化业务运营管控的基础上,对加盟商进行人事管控协调和帮助,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水平,如对加盟商进行培训,进行业务操作技巧的讲解,信息系统的培训以及售后服务人员和快递员的培训等。

其次,总部应把加盟商当作合作伙伴与客户,共同开拓市场,成果共享,形成利益共同体。

最后,总部应加强对加盟商的人文关怀,特别是关爱一线基层快递员,通过派费直达的模式,保障一线人员的权益,稳定人心,通过做好对员工工作生活的关心关怀工作,让基层人员生活更有保障,工作更有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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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