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铎印

近期,不少消费者发现,网购收到的快递包裹面单上,多出了一个“福利”或“免费抽奖”的二维码。不过,有消费者扫码后不但领不到保温杯、话费等“福利”,还落入二次消费的套路。(3月13日中国经济网)

“先别拆!抽华为手机”“先别撕!你有2瓶洗手液待领取”“先别撕!天天领现金打款秒到账”。这种带着感叹号的广告,看着很诱人。然而,这些所谓的“福利”多数是打着抽奖的噱头,为各种APP、公众号引流。说是“免费”,实则带有明确的推广目的,并且大部分还要填写多项个人信息。消费者往往一扫码,什么奖中不了,过程中还需要不断拉人助力、下软件,免费帮人做了一波活动推广,注册的时候把个人信息也给泄露了出去。

2022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1105.8亿件。快递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快递面单粘贴在快递包装表面,有多少件快递,就有多少个面单,快递员查看面单上面的地址送达快递,消费者收取快递、拆掉包装取物品时也要看一眼面单。精明的商家利用了面单的特点,在面单上打起了广告。

印在快递面单上的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否则涉嫌违法。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二维码广告,诱导、欺骗消费者扫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行为涉嫌欺诈。监管部门要对各类快递面单广告进行严格审核、检查,对发布带有诱导性、欺诈性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予以严厉处罚,让其付出法律代价。同时,要针对快递广告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全面、及时、长期的监管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快递面单不应成为非法广告监管的盲区。相关部门应完善有关法律,从法律层面对快递广告的合法性进行规范和约束,并对快递广告的发布流程、广告类型、责任主体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广告发布商、快递企业及消费者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快递广告监管纳入法治轨道中。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领取“福利”的广告要谨慎应对,不要轻易相信面单上的广告,不扫描不明来源的二维码,更不要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