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德邦股份公告称,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德邦股份与韵达股份、福杉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_物流_电商报

公告显示,2020年12月21日,德邦股份与韵达股份、福杉投资签署《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该补充协议主要分为两点,甲方指德邦股份,乙方指韵达股份,丙方指福杉投资。第一点是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2.2.1条修改为:“2.2.1市场拓展。基于甲、乙双方各自在大小件快递、零担等各业务方面的优势经验,通过交叉销售,双方推进实现销售资源共享。

在部分时间或部分区域,如若甲、乙双方在各自不能独立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时,可优先推荐客户使用另一方相关产品,或者可优先选择另一方共同合作开发该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对应的快递、零担、供应链等多产品的一体化服务。对于此类客户,甲、乙双方应该按照各自的资源贡献及相关协议约定,分配对应比例的收益。

此外,后续合作中乙方将向甲方开放末端网点韵达快递超市的系统接口,结合甲方渠道覆盖需求将末端网点进行互通。”

第二点是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5.1条修改为:“5.1 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于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1)甲、丙双方签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生效。

(2)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完成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除非上述先决条件被豁免,上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23日、2020年6月8日,德邦股份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韵达控股、福杉投资签署《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德邦股份与韵达股份、福杉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_物流_电商报

截至发稿,德邦股份报11.92元/股,跌幅为2.69%,总市值为114.43亿元;韵达股份报16.22元/股,跌幅为2.76%,总市值为470.24亿元。

本文链接:https://www.dsb.cn/135097.html来源:电商报 作者:电商报 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