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寄递贵重物品时,用户一般会进行保价,如若快件毁损、丢失,用户将获得赔偿。这本该是一项让用户感到更放心的业务,然而浙江省宁波市的张先生却为此头疼不已。
日前,张先生为家人购买了一台进口冰箱,保价30000元并要求顺丰速运打木架进行外包装保护。
3天后,张先生的家人收到快递,发现冰箱在运输途中受外力撞击造成2块玻璃门全部碎裂,并且冰箱后面铁皮凹进去一块造成了不可修复的损伤。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即联系客服处理此事,客服答应48个小时内予以回复。然而,一周过去了,张先生跟家人均未收到回应。
“我天天给客服打电话,但客服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按照保价金额赔偿给我。”张先生认为,快递公司的这种做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快递保价服务上遭遇维权纠纷的不止张先生一人。此前有媒体报道,南京市民姜女士给自己的货物保价2万元,意外损坏后只拿到389元赔偿;温州市民李女士价值12万元的南宋瓷器在快递途中受损,快递公司表示只能赔偿1000元……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曦向记者表示,《快递暂行条例》第21、27条款规定了快递企业的保价告知义务和保价、未保价赔偿原则。保价快件发生损失后,按照快递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在通常的快递运单中,都会载明具体的保价赔偿规则,发生快件损失后按此约定进行理赔处理即可。
随后,记者查阅顺丰速运《电子运单契约条款》(以下简称《条款》)后了解到,该公司规定因其原因造成托寄物灭失、破损、短少,若用户未保价,在7倍运费的限额内赔偿;保价过的物品将按照保价金额和实际破损比例进行赔偿。换言之,保价金额并非实际赔付金额。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条款》中的一项内容:“鉴于顺丰无法评估托寄物的实际价值,当托寄物价值超过1000元时,您应当在寄件时向顺丰如实声明;如您未声明并保价,视为价值不超过1000元。”
“保价快件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寄件人应当着重收集并准备如下资料,以便能有效地向快递企业发起理赔程序:快件真实价值的证明资料、快递运单原件、收件人拒收或注明快件损失情况的运单原件、保价费和快递费支付的证明资料等等。”李晓曦提醒道。
国内知名物流专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解筱文向记者表示,从中国快递业起步发展时,就未很好地系统规范和设计保价赔偿的相关问题,依然沿用和参考传统的邮政寄递服务保价惯例,这也无可厚非。“当时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当时快递正在发展阶段,快递市场规模属于起步阶段,发生的类似保价赔偿问题相对较少;二是为了提高快递服务的运作效率,防止骗保等问题产生,以利于企业发展。”
解筱文进一步表示,经过这么多年发展,中国快递业务量早已居于世界第一,年快递量超过500亿件,快递业发展由粗放正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当前,确实需要国家邮政局和快递行业协会认真研究快递保价问题,充分结合市场和消费环境,指导行业形成科学合理、模式创新的快递保价赔偿体系,以更好满足发展需要。
“在这方面,可以参考铁路货运运输保价,对参保的企业和消费者,若承运的快件发生质量问题,最高可给予全额赔偿。对参保的快件,快递企业需要设计新的运营服务和商业模式,从物流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战略发展高度,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解筱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