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27917(快递服务》的第2部分。GB/T 2791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基本术语;
——第2部分:组织要求;
——第3部分:服务环节。
本文件代替GB/T 27917.2-2011《快递服务 第2部分:服务组织》,与GB/T 27917.2-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总体要求”一章(见第4章);
——将“资质”更改为“服务主体”(见第5章,2011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服务产品”一章(见第6章);
——更改了“快递处理场所”和“快递营业场所”的要求(见7.1、7.2,2011年版8.1、8.2);
——增加了“智能收投服务终端”和“快递服务站”的要求(见7.3、7.4);
——删除了“海关快件监管场所”的要求(见2011年版的8.3);
——增加了“快递包装用品”的要求(见8.1);
——增加了“从业人员管理”一章(见第9章);
——增加了“数据安全”一章(见第11章);
——将“服务格式合同”更改为“服务合同”(见第12章,2011年版的第11章);
——更改了“服务质量”的要求(见第14章,2011年版的第1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邮政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毅、靳宗振、曹俐莉、耿艳、王琦、彭彬、刘琪、 王巧慧、侯非、刘娜、王蒙湘、郑娟尔、王娜娜、周幸窈、万福军、张雨辰。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代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7917.2-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国家标准快递服务 第2部分:组织要求 GB/T 27917.2-2023
引言
GB/T 27917《快递服务》拟由3部分构成。
——第1部分:基本术语。目的在于界定快递服务基础概念,明确与从业人员、快递服务类别、特殊快件、服务设施设备、服务用品、服务环节、服务质量相关的基本术语。
——第2部分:组织要求。目的在于规定快递服务主体的总体要求、服务主体、服务产品、服务场所 及设施、包装用品与设备、从业人员、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服务合同、服务安全、服务质量的基 本要求。
——第3部分:服务环节。目的在与规定国内快递业务(不含港澳台快递业务)服务环节,以及国际快递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快递业务在内地(大陆)服务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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