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货物交给快递公司后,如果快递公司告诉你所有货物都烧毁了,你会怀疑吗?

温州的吴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事。她通过快递运送19万元的货,却被告知已烧毁,但快递公司只愿赔保价的3万元。

由于快递公司不能提供事发时的处警记录和现场照片,吴女士起了疑心。她费尽心机调查后发现,所谓的自燃可能根本不存在。记者 甘凌峰 文/摄

快递公司无法提供自燃证据

吴女士说,2015年8月20日,她和弟弟一起通过德邦快递,把一批货从温州市运到北京。

这是一批切换机,共160台,每台1200元,总价19.2万元。在填写快递单的时候,她交了180元的保费,保额3万元。快递单上写的是弟弟的名字。

她说,交保费时没有按实际价值填写,“因为快递费就要1000元左右,全额保的话要将近1200元的保费,这样总费用要2000多元,有点舍不得。”

她觉得就算途中货物部分损坏,3万块钱保费也够了。但第3天她接到快递公司的电话,说所有货物都烧掉了。

“我的切换机是金属外壳的,就算烧了也得留个渣吧?”吴女士向快递公司索要现场照片、处警记录、保险理赔记录、承运车辆信息等,但快递公司一样也提供不了。

快递公司有关负责人给吴女士打了一个文字证明,证明她确实运送了价值19.2万元的切换机,并已全部烧毁。

坚持只能赔偿3万的保额

这批切换机是北京客户等着急用的。因为无法交货,吴女士只能全额退款,并因“失信于人”而失去了这个重要客户。

在和快递公司交涉的过程中,快递公司表示只赔偿3万元保额。

吴女士则再三要求快递公司提供烧毁的相应证据,“如果提供不了,就把货还给我,或全额赔偿货款。”

她找快递公司先后交涉了二三十次,并向德邦快递总部投诉,依然没有结果。

甚至连出事地点的说法都前后不一,“有时说天津,有时说山东”;还说“提供不了证据,只赔3万,不服就走法律程序”。

吴女士说,对方始终这个态度,但自己实在不想耗费精力去打官司。

吴女士找到货车司机说没有自燃过

直到去年12月,在吴女士的坚持下,快递公司给了她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昨天,在吴女士提供的一份盖着“温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温州大道分公司”印章的证明里,写着承运的车牌为冀FF48××。

“我找了高速交警,找了保险公司,都没有出险记录。这一年多我都快把自己训练成侦探了。”吴女士说,她最后找到这辆货车的车主董先生。

根据快递行业常用的做法,承运车辆并不一定是快递公司自己的,很多属“外包”关系:快递公司负责揽货,承包给车主。

“他确实是替这家快递公司运货的,但我问他的车是不是烧了,他把我骂了一顿,说怎么可能。”吴女士说。

董先生特意为此做了个书面申明:“我有个车牌号为冀FF48××的大货车,自2015年7月至今并未发生任何车辆自燃,货物烧毁的事故。”

这批货到底去哪了?

3月27日,记者来到位于温州滨海园区的德邦物流温州分公司。两位相关负责人回应了此事。

对于货物是否烧毁的质疑,分管龙湾区域的马经理说,他们确认这个货物已经烧毁了,地点在山东滨州。

“我们对吴女士的遭遇表示遗憾。”马经理说,但他们只知道有这个事,也没有看到现场实体的东西。

马经理解释了货物运输的流程:

为了节约成本,快递公司的货物会不断转运。比如从温州到天津,已经转运了两三回,此时货车里已经汇集了全国各地的货物。

货物在公司内部时,由于场地上安装了监控,他们可以通过视频监控员工偷盗等行为。

一旦货物出了公司上路后,“就没有办法监控了。”

在运输过程中,他们只能看到电脑里的一行“电子信息”,来了解货物现在所处的位置和状态。系统里显示的货物状态只有3种,正常、损毁和灭失(快递术语,没了)。

吴女士货物的最后轨迹,显示在去天津的路上。马经理说,天津站反馈说没扫描到,货物灭失了。

填写保价费等于认同了货物价值?

吴女士的质疑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既然快递公司说货物烧毁了,为什么拿不出证据?二是为什么不能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

对于第一个质疑,虽然距事发已经1年多,当记者再次向德邦方面询问证明材料时,他们依然无法提供。

马经理说,如果要证明材料,“我们可以去查交警出警号、现场照片、交接单据等,但查车查货都需要上报总部,需要一定的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以上。”

对于第二个质疑,马经理解释说,在德邦的快递单上,有一个“事先申明价值”栏,客户必须填写了才能托运。这就是保价金额,每万元需交60元的保费。“既然吴女士填写的是3万元,等于她认同了这个价值。”

3天后记者再次求证:司机、车主都失联了

3天后,也就是3月30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德邦物流。德邦物流温州总部公共事务组组长郑先生说,之前提供的冀FF48××搞错了,实际的事故车辆牌号为冀FF61××。

这一次,他拿出了一份法院判决书和一份消防出警证明。但事情反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在法院判决书里,对事故的描述为“因驾驶不慎,造成损坏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的事故”,车辆自身的损失只有1.1万元。整份判决书没有提到和起火相关的字眼。

而消防出警证明上只有出警时间,没有标明灭火时间和出水记录。温州市消防支队的消防员表示,按照他们的经验,如果没有这两项记录,那山东消防的那次出警,很有可能只是去救人或清障。

郑先生说,他们也始终没有看到现场的照片,由于车子是外包的,连事故车都没见到。“当事的司机说货烧了,就联系不上了,后来车主也联系不上了。公司以为他们是害怕被追偿逃跑的,因为有消防的出警记录,信以为真。”

郑先生说,这辆快递车上有上千件来自全国各地的货物,总价上千万元,他们公司也是受害者。“我们会继续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公司一个清白。”

快递丢失了怎么赔?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快递公司运输货物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因为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快递公司可免责;如果因火灾、事故甚至内鬼做手脚,快递公司都应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不过,寄件人如果没有保价,需要举证证明自己货物的实际价值。

根据即将实施的浙版“快递新规”,快递公司在接收物品时,应当事先要求消费者申报物品的实际价值。如果事先未申报价值但事后能够确定实际价值的,按照实际价值予以赔偿;事先未申报事后又无法确认实际价值的,如果协商不成,按照所收取资费10倍的标准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超过800元。

快递公司如何证明货物灭失?

陈律师表示,当货物损毁或“灭失”时,快递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包括处警记录、保险公司理赔记录等。

如果员工吞了货物构成什么罪?

陈律师表示,快递公司的员工或者外包者私吞货物,可能构成盗窃、职务侵占或诈骗罪。如果谎称烧毁,以欺骗手段将货物据为己有,更倾向于构成诈骗罪。

是否全额赔偿 快递公司心里“有杆秤”

保价金额低了,快递公司说按保价金额算。如果保价金额高了,又会怎么样呢?

同样是德邦快递,2011年12月,温州人陈斌托运了4台航空动力发动机,保价5万元,从海南运到温州。

当他接收包裹时,发现4台机器被烧得黑乎乎的。据维修公司测算,损失超过6.7万元。但德邦快递却只愿赔偿4797元。理由是,4台机器只是“污染”,只能部分赔偿;如果货物完全“灭失”了,才可以按保价金额赔。

一位快递行业的从业人士说,货物丢了,快递公司怎么赔随意性很大,主要看是否“划算”。

昨天,吴女士提供了一段她和德邦方面谈判的视频,印证了上述说法。

在视频里,德邦方面的一位负责人举了个例子:有一次,一位顾客快递4000元鸭舌,但只保价3000元,后来不见了,这位顾客天天上快递公司闹,公司只好把另外1000元也赔给了他。

这位负责人说,快递公司在赔偿上很现实,比如这种钱不多又特别会闹的,就赔完了事,别来烦我;还有就是常年的大客户,为了以后的生意,公司宁愿损失点利益,全额赔偿给他。

但如果是偶尔发一次快递的客户,就没这么幸运了。

为了防止快递公司“耍赖”,一些老练的淘宝店家见招拆招。刘先生在温州开了一家淘宝店,平时卖海鲜干货、鸭舌等温州特产。去年,一位顾客在签收鸭舌时,发现包裹上破了一个大洞,3袋鸭舌不翼而飞。

刘先生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但快递公司一直说在上报,拖了3个月也没下文。后来刘先生只能扣下月付的快递费,双方总算“扯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