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记者 万玉航)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近日新增3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约239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这3条被执行人信息的案号分别为(2021)苏0115执3520号、(2021)苏0115执3521号、(2021)苏0115执3522号,立案时间均为6月2日,执行法院均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截图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据天眼查APP显示,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聂腾云,注册资本约1.89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等。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此前,上海市消保委公布2020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问题,对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提出点名。上海市消保委表示,2020年共受理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投诉475件,大量消费矛盾集中在加盟点末端投递服务,涉及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快递投入驿站、快递柜以及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快递随意丢弃在门口导致快递灭损遗失的情况。个别消费者反映,在沟通过程中还遭到公司工作人员的谩骂。

记者在第三方投诉平台“黑猫投诉”输入“韵达快递”进行查询,得到相关投诉结果12893条。网友反应的突出问题与上海市消保委披露的情况吻合。但从投诉时间来看,在接受消保委点名批评后,上述问题并未得到明显改善。

据了解,公司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大家通常讲的“信用黑名单”,将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另据2014年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信用惩戒对象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