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印发《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实施方案》
天津市印发《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实施方案》

9月29日消息,日前,天津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正式印发《天津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全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通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内容,从调查摸底、出台标准、建立平台、制定细则、统一购置、规范管理等六方面对具体工作开展作出详细部署。此前,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及市快递协会,开展多次调研、座谈,在数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了《方案》。

另据了解,福建厦门市近日发布《邮政快递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证申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对邮政快递运输车辆进出管控区域实施绿色通行证制度,为邮政快递车辆便利通行提供保障。

工作规程明确,邮政快递企业填报《厦门市邮政快递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证申请报告》及《厦门市邮政快递运输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表》,按要求作出承诺并签字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厦门市邮政管理局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核发邮政快递运输车辆绿色通行证,防控重点区域所在区在确保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为持证车辆和人员的通行提供便利。

此外,为更好保障快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权力,近日,江西省萍乡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召开了《萍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萍乡邮政管理局建议在立法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给予快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随后就快递车辆便捷通行、临时停靠、车辆挂牌、车辆保险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初步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要在既定法律框架下,给予快递车辆更多便利,同时考虑适当延长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引导邮政、快递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过渡期内分批更换超标电动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浙江发布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团体标准,规定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定义、产品型号、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承诺等。值得关注的是,还对电池安全做了相关智能化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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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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