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引发各方点评 遗憾:没提及快递时限)
《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引发各方点评
遗憾:没提及快递时限
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被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称为我国快递行业首部专门性法规。
快递公司应自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处理
记者注意到,《条例》的规定有诸多新意。
目前快递车辆无法进入许多小区,位于府青路的玛塞城小区是其中之一,吴姓保安告诉记者,他们不让快递进入主要是考虑到电动车不安全。
但《条例》规定,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应该得到依法保障,“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此外还规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快递公司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
针对实名制带来的担忧,《条例》对个人信息保护做了严格的规定,首次规定快递公司应当定期销毁快递运单。此外《条例》还明确,当遇到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时,快递公司有义务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可被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有时,多家不同的快递公司使用统一的商标或商号。对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遇到这样的情况,用户在索赔时可以要求该商标、商号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此外,《条例》首次在法规上对投诉处理时间做出了限制:快递公司应当自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处理,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
业界看法
建议制定快递行业赔付标准
对于征求意见稿,业界持欢迎态度。申通快递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充分保护了各方的合法利益,也为快递行业存在多年的问题制定了解决方案。四川省现代物流协会副会长汪元友则认为,“很多领域的改革没有蓝本,都是问题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再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这次也不例外”。
在汪元友看来,《条例》是对邮政法的一个补充。“这几年快递行业可以说风起云涌,肯定会有一个规范的过程。”他说。他还表示,跟已有的法律法规相比,《条例》的意义在于更加细化,将以前的政策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汪元友告诉记者,此前的邮政法规已经对运单信息的保存有所规定,但是重点在于对运单信息要保存满一定期限。“保存久了夜长梦多,万一有小偷随便拿走一叠,都是海量的个人信息。”他推测,正因如此《条例》才规定定期销毁运单的制度。
快递实名制实际上早在2015年11月就已经提出,并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然而多家快递公司告诉记者,在之前的操作过程中许多客户并不配合。申通快递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称,以前遇到消费者不肯实名寄递的,如果他们不予以寄递就会遭到投诉。“现在法规明确规定快递公司不得寄递,估计这方面的争议会缓解。”她说。
汪元友建议法律法规对快递的概念做出更加清晰的界定,“规定了快件重量、具体送达时间,后续的赔付工作才能做好”。此外,他还告诉记者,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全国性的快递行业赔付标准,他建议将相关内容纳入《条例》中。
学界点评
有实质作用,也有现实困境
西南财经大学物流系主任梁志杰认为《条例》是国家规范物流快递行业的有效措施,但也存在一些遗憾,如大家最关心的快递时限的问题就没有在《条例》里提及。
梁志杰告诉记者,小区及企事业单位给快递车辆提供通行便利,确有必要。他认为,这条规定是与 “物流柜”有关。快递公司送快递时把快递放置于物流柜,顾客可以凭借密码方便时领取。“这样一来,快递公司的车辆就需要进入到小区内进行放件或取件。”
梁志杰认为,快递实名制肯定给信息安全带来了问题。对于信息安全怎样保证,他建议在下一步的制度中明确快递公司的信息处理标准。“标准化是快递业最缺乏的东西,比如运输与装卸、包装等。”
而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授史际春看来,现有的基础性的法律法规其实已经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快递公司和消费者之间也会有博弈,他因此认为《条例》没有太大意义。他觉得《条例》最主要的价值在于为邮政部门的管理提供了更加具体的依据,“但没有这个东西它也该管好”。
同时,史际春认为“给快递车辆提供便利”的规定的现实意义不大。“因为就算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保安就是不让进,那还是有问题。”而据他了解,由于大家都希望取快递能够更加便利,多数小区即使有内部管理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会对快递车辆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