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快递员下跪有反转?最该受谴责的是快递公司啊
基于行业用工人员高流动性和加盟制的特点,快递总部对基层网点缺乏精细化管理,仅仅通过简单粗暴的罚款来起到警示作用。“以罚代管”成为部分快递企业的通病。
文 | 沈 林
这两天,一个芒果引发的纠纷正在网络迅速发酵。
上个月,山东广饶圆通网点一位女快递员聂某配送芒果时少了一个,客户张某表示不再接受圆通快递的服务。为了赔偿客户,聂某提出“少多少个补多少个”,但对方表示芒果是越南进口的,当地根本买不到,因此拒绝了聂女士。随后,聂某提出以两到三倍的价格赔偿仍遭拒绝。后来,聂某从网上购买了一箱芒果并以邮政快递的名义送给了客户,客户得知后接受了芒果,然而仍然4次投诉聂某,导致圆通公司扣除了聂某两千元的工资。
这件事到这里还只是普通的社会新闻,真正让网友们兴奋起来的,则是当地派出所民警出警后所表现出来的正义感。
6月10日晚,由于担心客户再次投诉会被开除,聂某骑着电动车来到客户家中请求原谅。但客户却认为聂某的行为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随后再次向圆通投诉还拨打了110报警,称有人在家中闹事。
民警王海港到现场后,发现聂某在门口哭泣。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这位民警为快递员开具了一纸证明,不仅硬核,而且充满正义感。
在这张证明中,王海港不仅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还向圆通公司提出三点建议,也正是因为这三点建议,王海港一下子成了网红。
王海港建议圆通快递:
一、对这种牺牲公司员工尊严换取的所谓恶意投诉的“谅解”,不要也罢!建议将张某某及其家人列入公司服务永久性黑名单;
二、退还聂女士因遭受恶意投诉被扣除的2000元工资;
三、对聂女士这种宁肯牺牲个人尊严也要维护公司声誉的优秀员工,应当树立榜样和典型,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加以重点培养。
证明最后还写道:“以德报怨,则何以报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倡树社会正能量,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随后,圆通总部回应表示:“我们既对客户负责,也对员工负责,坚决抵制恶意投诉,绝不让业务员流汗又流泪。”
而在《齐鲁晚报》对张某的采访中,我们又拼凑得到了更多的信息。
张某表示他的母亲在网上参加活动得到了大约四个芒果,但去网点取快递时发现箱子已经被打开,而且芒果少了一个,于是他进行了第一个投诉;后来网点答应赔偿一箱芒果,他也同意了,但是因为此前网上买花也是圆通送的,把花弄坏了,因此他对圆通的服务质量感到不满,要求用其他快递服务邮寄。过了几天他收到了“中国邮政”的快递包裹但核实后发现这并不是邮政发出的快递,他感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再次投诉圆通。
之后,快递员聂某突然造访家中并要求张某撤销投诉,张某表示愿意次日联系客服撤销投诉,但聂某坚持必须当天撤销,还到门口嚎哭,于是只能报警。采访的最后,张某对于网络上的评论无法接受,他说:“我的快递损坏了,后来又被骗,进行正当投诉,有什么错。”
作为日常生活中最常接触到的服务之一,快递丢失算是一个常规事件。小编咨询了长宁区某片区的一位快递小哥,小哥表示现在快递丢失一般都是照价赔偿,客户只需要提供价值证明即可。如果快递员拒绝赔偿,那么客户可以打给网点投诉,网点不受理,可以致电95311,百分百赔付,但他同时也告诉小编,现在的投诉太多了,连续投诉的情况很严重,而公司会根据投诉次数征收快递员的罚款,“投诉第一次不罚款,二次投诉罚500元,第三次就1500元。。。。。。”他希望客户们首先联系快递员,问题解决不了再投诉。
碰到不满意的服务投诉是消费者的权利,但让投诉和罚金相接的却是公司,正如张某在采访中指出的,真正逼快递员聂某下跪的,不是自己的投诉,而是快递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过重的罚款。
快递员实行计件工资,一般来说送一单的价格为1.3元。早上出发上班,什么时候派送完什么时候下班,收班时间一般都在晚上八九点钟,属于劳动强度比较大的工种,也不存在加班工资的说法。
基于行业用工人员高流动性和加盟制的特点,快递总部对基层网点缺乏精细化管理,仅仅通过简单粗暴的罚款来起到警示作用。“以罚代管”成为部分快递企业的通病。还有快递公司透露,如今快递公司大打价格战,快递业务不那么赚钱了,但每年光是靠罚款,能为该公司带来千万元的收入。
正如有评论指出,快递员下跪的背后,是快递员处在弱势地位中,没有话语权,对于高额的罚款没有拒绝的权利。
其实一般来说,面对恶意投诉,公司首先可以核实事实、固定证据,然后在正规的申诉渠道进行有理有据的申诉,尽最大努力举证反驳,实在无法解决时,寻求公权力的介入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但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是快递公司偷懒的表现。
事实上,法律对单位的处罚权做了限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在实际生活中,快递员权益的保障仍然需要更多关注。除了公司以罚代管,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考核标准不合理、工作时间长、维权难等仍然是快递小哥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普遍面临的困扰。
有数据显示,自2014年开始,我国快递业务量连续5年稳居世界第一,超过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总和,快递员总数量已经突破了300万人。
因此,加快制定快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快递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奖惩措施,保护快递从业者的相关权利,才能真正让快递小哥不再流泪。
最后,消费者权益当然要保护,但对于无理要求,恶意投诉,快递公司也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当某客户诚信归零、人品负分,那么就让他进入不服务的黑名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