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7000为啥只赔4760元,贵重茶盘到货破损,德邦快递:合情合理
近日,西安市民王先生因为一件快递破损的事情,非常苦恼。事情还得从前段时间说起。
消费者:保价7000元为啥只赔3000?
王先生是做茶盘生意的。1月21日,王先生通过德邦快递将一件电木茶盘发往杭州买家,并花费105元保价费保价7000元。但没想到到货后对方发现茶盘破损,遂拒收,货物原路返回西安。
王先生收到破损的茶盘后要求德邦快递公司按照保价赔偿,但快递公司表示只能赔付4760元。“发货之前我已经明确告知,电木茶盘一旦损坏无法修复。本人保价7000,为何只赔4760元?”王先生表示非常不解。
德邦快递:赔付遵循成本价而非市场价
就此,二三里资讯联系到德邦快递西安理赔中心,一名姓周的女性工作人员向二三里资讯介绍称:因为王先生不能提供商品的成本价目表,所以德邦快递公司经过多次核算,按照王先生开出的卖价7000元,扣除30%的利润,结算出4760元给王先生,这是非常合理的。
而就此,王先生表示不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有30%的利润,不知道德邦方面是怎么计算的。王先生介绍说且不说目前利润只有5%左右,就算利润达到30%,那也是自己辛苦赚来的,自己按照德邦正常的收费标准发货,怎么货发不出还反倒把利润扣掉了?
现行法律存在漏洞,应制定行业标准
那么,快递公司不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是否违法呢?
二三里资讯注意到,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就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关于“保价”的规定不适用快递服务,当前没有其他法律法规对快递保价赔偿作出明确规定,各快递企业在快递单上列举的条款内容,明显减轻了自身的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霸王条款,其内容也不具法律效力。
陈音江建议,快递物流业发展很快,需求也很大。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应尽快从完善法律或制订行业标准的角度,探讨建立一套兼顾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快递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治理体系,从而解决当前快递物流行业消费者维权难的现状。
(二三里资讯: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