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 近期,国家邮政管理局密集发布了一批针对快递行业投递服务的处罚信息。潇湘晨报 · 辣椒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处罚信息中多条涉及了投递快递方式的问题。

快递被投递至驿站或智能快件箱、未经收件人允许等 ” 不告而投 ” 的行为,已在今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 又称 ” 快递新规 ” ) 中,被明文禁止。然而,记者梳理发现,” 快递新规 ” 实施的近 9 个月以来,一系列违规问题仍屡见不鲜,多地监管部门已开出一批批罚单,涉及中通、极兔、申通、圆通、韵达等多家快递品牌。

因 ” 不告而投 ” 多家快递被开罚单

针对 ” 快递送货上门 ” 此前已有相关规定。201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今年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的 ” 快递新规 “,其中也进一步对 ”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 抛扔快件、踩踏快件 ” 行为做出明确处罚规定:” 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潇湘晨报 · 辣椒财经记者搜索国家邮政局处罚信息内容发现,11 月 25 日,国家邮政局共计发布了 48 条处罚信息。通过记者进一步梳理信息内容发现,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服务站等方式的为 21 条,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 6 条。

例如,10 月 30 日,淮南市邮政管理局就安徽某物流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形式为警告。

例如,11 月 25 日,廊坊市邮政管理局就廊坊市某快递有限公司大厂分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 200 元。

此外,近段时间以来,多地监管部门也就此类行为频频开出罚单,据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官网显示,近期,该局针对 ” 快递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 等行为进行了密集处罚,自 11 月 1 日以来共开出 10 张罚单,涉及中通、极兔、申通、圆通、韵达等快递品牌。

长期以来,快递被 ” 擅自 ” 投递、虚假签收等问题并不鲜见,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消费投诉甚至是纠纷。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截至目前,涉及 ” 快递投放 ” 累计有 3382 条。投诉内容包括 ” 快递强制投放 “,” 快递员未联系即投放快递问题 “,投诉快递品牌包括了极兔、中通、申通、韵达、圆通等品牌,还包括了丰巢、袋鼠等快递智能柜。

据未来网报道,今年 9 月,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 ” 郑州市快递行业消费评议调查 ” 结果显示,在 11184 份完整答卷样本中,消费者在选择最不满意快递公司的原因时,有 5742 人选择了 ” 快递员未经 ( 消费者 ) 同意 ( 擅自 ) 将快递放置第三方代收点 “,占总样本数据的 51%,位居消费者最不满意原因第一位。

专家:可探索建立更合理的快递费用体系

长沙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最近外地朋友给她寄了两袋大米,在配送的时候,她接到了电话,” 是一个机器人的声音,告知我会送到驿站,也问了我同意不同意。” 李女士表示,她表示同意后,随后就接到了一串取件码,” 因为这两袋米不算很重,我提回去也没什么。” 李女士表示,虽然送到家门口的确节省了取件的时间,但如果家里没有人及时开门取件,也会担心遗失问题,放在驿站或者智能柜则可以避免这一层担心。

” 可以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快递费用体系,让快递员和网点在遵守新规的同时也能获得合理的收益。”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认为,快递员和网点面临着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快递员需要尽快完成投递任务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他们又需要遵守新规以保证服务质量。这种矛盾导致了一些快递员和网点选择违规操作。此外,由于快递业务量大、覆盖面广,监管部门难以对每一个快递公司和网点进行地效的监督和管理。

江瀚建议,具体优化举措可以包括引入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快递投递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违规操作的可能性等。

潇湘晨报 · 辣椒财经记者陈诗娴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