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广州、深圳等全国270多个城市已对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给予通行政策,但在海南省海口市,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的使用仍受诸多限制。

近日,在海南省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对此提出相关建议。

据南海网报道,在海南省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石纯斌建议,海口市政府借鉴北京等城市的做法,加快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允许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在海口市通行,以便提高海口地区快递企业的服务水平。
报道称,邮政快递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特殊作用。目前,海口市各快递企业的快递员大多利用电动两轮车搭载框架装载快件进行投递,严重制约海口市快递业的高速发展。

石纯斌指出,海口市各快递企业的快递员利用电动两轮车搭载框架装载快件进行投递,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电动两轮车装载量小,快递员需要多次往返运送邮件,工作效率低。二是快递员上门投递过程中,存放在电动两轮车框架里的快件由于保管措施不完善,导致邮件经常丢失。三是电动两轮车搭载框架过大,超出电动两轮车规定标准,投递员时常受到交警部门处罚,挫伤投递员的工作积极性。
事实上,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能否上路一直是海口城市管理中的一道难题。

据海口网2015年报道, 2014年底,海南省邮政管理局向多家快递企业的100多辆快递三轮车颁发《邮政快递车辆通行证》,主要用于快递“最后一公里”的投递。然而,《通行证》并不通行,快递三轮车被叫停,交警部门禁止其上路行驶。

报道称,海口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了残疾人使用的轮椅车外,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属于三轮摩托车,而海口市已经禁摩多年,其必须遵守海口市主城区禁摩限行规定。这意味着快递三轮车被拒在主城区外围,而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送的主要区域恰恰是人口集中的主城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2015年, 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明确提出,改进快递车辆管理。制定快递专用机动车辆系列标准,及时发布和修订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生产、使用、管理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

据石纯斌介绍,目前,北京、广州、深圳等全国270多个城市已对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给予通行政策,海口市政府应借鉴北京等城市的做法。他建议,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具备环保节能、装载量大、保障快件安全等方面优点,逐步成为城市“最后一公里”快递服务的重要运输工具。

他表示,海口应该加快研究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允许快递服务电动三轮车在海口市通行,以便提高海口地区快递企业的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服务需求,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