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消息,《电商报》获悉,今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等15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2021年第1批)。发布的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告。
其中,《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规定了电动营运货车选型的通用要求、分类要求和分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N1、N2、N3类纯电动营运货车,不适用于燃料电池车辆。该标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
《电商报》了解到,早在2017年底,交通运输部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首次发布了行业标准《电动营运货运车辆选型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针对电动营运货车的外观配置、载质量利用系数、环境适应性能、续驶里程和经济性、充电性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在载重利用系数一项,意见稿将按照30%左右淘汰率,对当时车企生产的电动营运货车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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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王小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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