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东西还没看到,物流信息却显示已经签收了。”近日,市民韩女士一提起快递员的这种行为,气就不打一处来。原因是物品到了快递公司,快递员不但没有通知她收货,而且私自签收了。
11月初,市民韩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个汽车轮毂,直到11月20日仍没有收到快递公司的电话或相关信息。韩女士随即在网上查了物流信息,这才知道包裹早在20日前就到了,而且显示已经被签收。
韩女士通过电话找到该快递公司,对方说包裹已经被快递员拿走了,并让她联系快递员去查看。“这不是第一次了,以前我就碰到过这样的事。明明没收到东西,却被显示签收了。快递员图省事,把东西随便放到离我家附近的商店或饭店便私自签收,过了很多天才能找到。”据韩女士讲,快递公司没经过她本人当面验收就签收的做法,让她感到很不安。
无独有偶,市民杨先生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他表示,他通常把快递地址写在单位。但每次快递到了后,对方从不把快递交给他,而是直接放到单位的某个角落里一走了之,也不给他任何的通知。他每次下班之后,都要到楼下的大厅里查找。
据了解,因为打电话时收件人经常不在家,所以一些快递员渐渐选择将快递放在小区的物管、门卫室或者收件室。根据快递服务行业标准,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与寄件人或收件人另有约定的应满足其约定。
记者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没有经过收件人本人授权的物管、门卫等代为签收,其行为是违规的。如果发生收件人的物品损坏的情况,一旦收件人采用法律手段维权,快递公司将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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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