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3月7日广州消息(见习记者 林海生 实习生 汤家怡 杨芳)快递行业如何高质量发展,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3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如今,《办法》实施已有一周,关注度持续不减。其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两条关注度最高。
连日来,央广网记者在广州走访发现,目前广州有部分快递网点已对快递员进行相关培训,也有快递公司表示已按《办法》进行方案调整,或将涉及快递费调整,但大部分快递网点及快递员仍按照此前的模式开展工作。
多数快递公司暂未强制快递员执行
快递员能不能送货上门一直是关注焦点,《办法》将这一选择权交回到消费者手中。
3月4日中午,在越秀区东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前,快递员周先生正在拨打派送电话,收件人要求其将物件送上八楼。对此,周先生表示很为难。周先生告诉央广网记者,该楼为步梯,上下楼派件至少需要10分钟,且这与投入驿站或快递柜所得的收入差别不大。
“本来就干不过来,现在还要打电话、送上门,更忙了。”天河区陶育路快递员王先生告诉央广网记者,目前工作虽只增加了打电话这一环节,但耗时多效率低,且目前公司层面并未针对《办法》调整快递员的薪资。
快递员将快递包裹放入丰巢柜(央广网发 实习生蓝裕晴 摄)
央广网记者在天河区、越秀区走访时发现,不少快递网点仍按照往常的配送方式。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余名快递员和快递驿站工作人员,多数受访者表示,《办法》虽从1日开始实施,但每日快递件数未减少,派送人员未增多,公司暂未强制快递员严格执行。
“我们的站点目前并没有增加人手,快递员工资是按件计算的,就算后面增加了人手,若单件派送酬金未提高,我可能会辞职。”周先生说。
部分快递公司试点新服务
梁先生是越秀区一驿站内专门负责送货上门的工作人员。他介绍,在《办法》实施前,他就一直负责这项工作,目前受其影响较小。天河石牌东路快递员王先生向记者介绍,他所属的网点已对快递员开展过培训,要求其礼貌致电收件人问询送货需求。
记者走访过程中,大部分快递网点表示,收到的投诉量与之前基本一致。天河区荷光路材料驿站工作人员陈女士介绍:“这边住户以上班族为主,即使打电话问询,多数用户还是要求将快递寄存在驿站内,待下班后再来取。”
央广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国内的快递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分为直营和加盟两种。其中,顺丰、EMS等主要采用直营模式,而“四通一达”等主要采用加盟模式。据了解,“不告而投”的情况大多出现在采用加盟模式的快递公司。
随着《办法》落地实施,部分快递公司推出了新服务。以圆通为例,此前开通了“圆准达”试点服务,这类快递必须电联收货人本人,要现场上传图片,必须定位签收,但是会有0.8元的直达派费。
《办法》实施一周热议不断 市民意见不一
《办法》执行一周,相关问题一直热议不断,央广网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多位市民,大家意见不一。
市民许女士:“相比每次送货时都要接到快递员电话,我更加乐意将快递放到驿站,只要有空就可以去拿。”
市民王先生:“选择权交到消费者手上,这样挺好的,快递可以放在驿站或丰巢,但这必须由消费者授权,而不是由快递员来做主,而且有时候丰巢超时,多出的费用还要消费者自己承担。”
市民吴先生:“其实有好有坏,当遇到下雨天或者快递比较大件时,送货上门会好些,但遇到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则希望放到驿站。”
市民王女士:“平时骚扰电话比较多,因快递电话很多都没有归属号,手机显示是陌生号码,我都会直接挂断。如果能够统一划分归属号,也可大大降低用户错过快递电话的可能。”
市民陈先生:“《办法》执行后,快递企业用工成本就会增加,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样是不是会导致快递费上涨?”
专家分析:经营方式受影响,快递费后续或上涨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公开征求意见到如今正式施行,也给了快递公司两年多的过渡期。”物流专家赵小敏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正式实施,实际上也是行业重新洗牌的关键时期,快递行业可能会面临电商平台包邮体系改革、投递体系变革、快递企业优胜劣汰、物流信息安全、快递行业末端快递网点及快递员的权益保障等一系列问题。
针对群众关心的快递费涨价问题,赵小敏分析,《办法》将改变快递企业经营方式,短期来讲快递收派费用不会有变动,如果从中长期来看,《办法》还是会对快递价格造成直接影响。随着服务体系的完善,快递费会有对应的上涨,最后趋于稳定。
赵小敏认为,接下来两三个月是快递行业的淡季,正是快递行业进行调整的好时机。他建议,相关快递企业要修好内功,主动承担起责任,尽快完善自身体系,制定出既有利于自身发展,又能保障好各方权益的措施。
《办法》也将快递从业者的风险与责任划分得更清晰。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哲向央广网记者提到,按照《办法》,当用户同意和确认交货地点,快递员送达签收后,其风险和责任应已转移给用户。如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则要承担物件丢失的风险与责任,这一定程度上也避免此前因快递存放丢失出现纠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