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王海坤

□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快递小哥作为一线战“疫”人员,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寄递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新冠肺炎疫情下,快递小哥的权益又应如何保障?法治周末记者就疫情期间快递员可能遇到的一些难题采访了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欧阳昆泼。

法治周末:因抗疫管控,快递员不能上门、进小区怎么办?小区不让快递员进入是否合理合法?

欧阳昆泼:疫情特殊时期,物业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业主公共利益,采用此禁止上门手段具有合理性,不违法。快递不送货上门、不接触(无接触配送),应与顾客协商一致,将快递放在指定的位置,比如小区门口、快递柜等。

但这种方式也存潜在毁坏、丢失的风险,如果快递员将快递放在了收件人指定地点,出现毁损或者灭失的话,应由收件人承担责任,如由超市、物业等进行代收,应由代收人应承担责任。

因此,建议快递员在投递后要注意保存微信、短信等证据,证明自己已妥善将快递放在收件人指定位置,并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收件人要及时领取快递,特别是贵重物品,以降低潜在风险;居民小区物业、写字楼等划分专门区域进行管理,并对专门投递区域做好通风消毒措施,方便快递员进行集中投递。消费者应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给予快递企业更多的关怀和理解。

法治周末:快递员在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怎么办?

欧阳昆泼: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或受到事故伤害是因工作原因,应认定为工伤。快递员在收派件过程中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建议企业应为快递员提供劳动保护条件,采取劳动保护措施,如提供口罩、消毒液、监测体温等,做好消毒等疫情防护工作。快递员应做好自身防护,保护自身安全及派送安全,减少直接接触机会,降低快递员感染风险。

法治周末:疫情期间,应如何保障快递小哥的工资待遇?

欧阳昆泼: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工资,切实维护快递员的合法权益。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工作的,比如,春节期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其他假日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快递员如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属于工伤的应当给予工伤待遇,如果不属于工伤,当地如有规定确诊员工工资待遇的,快递企业应遵照执行;当地未专门规定确诊员工工资待遇的,建议快递企业按病假工资处理。比如,上海规定,按正常出勤向确诊员工支付工资报酬。对于被隔离的快递员,快递企业应当支付快递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河南、沈阳等多地区均将劳动者隔离期间工资标准进一步明确为正常工作期间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