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7月28日上午,在厦门市总工会指导下,厦门市快递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快递行业集体合同草案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快递行业协会会长陈松和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邱雯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现场签约,实现了企业与职工的双赢。这是厦门市总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一项标志性成果,对全市新就业形态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厦门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签约现场。林依静 摄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快递员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3000元”“快递员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权利”……快递行业集体合同涉及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快递员综合素质提升等七大方面,覆盖全市快递企业23家,保障1.1万多名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快递员朱化玉表示,此次集体协商会议充分保障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提升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了这份合同保障工作起来更安心了。

今年3月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快递行业的用工秩序,维护包括快递员在内的广大快递职工合法权益,厦门市快递行业协会、市快递行业工联会组织企业方和职工方代表就行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先后开展两轮协商讨论,并达成一致。

近年来,厦门市总工会十分重视对包括快递员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维权服务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组织建设和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开展“工会红·暖心间”、“工会进万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行动”等主题关爱活动,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逾万人次;建成并投入使用共享职工之家100多家、工会爱心驿站400多家和首批暖蜂小屋10个,着力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歇脚难、如厕难、充电难等实际问题。通过职工学堂、女职工周末学校等方式,线上线下为新就业形态职工提供心理健康、子女教育、交通安全等讲座200余场,参与职工3.2万人次。(林依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