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在邮寄过程中弄丢了寄件人的毕业证书,仅愿赔偿邮费的三倍费用。消费者告上法庭后,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9000元。江苏淮安市中级法院3月14日发布了一批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包含上述案例。

2023年7月10日,张云(化名)委托母亲袁某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专科毕业证书至上海,邮寄费用12元,后邮件在转投递过程中丢失。因毕业证书丢失后不能补办,张云每次只能根据需要回学校补办学籍证明,且一次只能补办一张。张云认为,邮件的丢失对其后续就业、提干造成影响,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多次补办学籍证明支出的交通、餐饮、住宿等费用5515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因该邮件未保价,快递公司认为只能赔偿不超过邮费的三倍费用。双方协商无果,张云诉至淮安市盱眙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邮件交由快递公司寄出后至今下落不明,侵犯了张云的合法权益,且给张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故对张云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合理费用应予赔偿。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位证、毕业证丢失后无法补回原件,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虽然确定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但二者毕竟内容上有所差异,分属不同种类的证书。毕业证书属特定物品,是持有人学习经历的记载和证明,对持有人而言包含了特定的精神利益内容,有纪念意义。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是快递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在转投递的过程中将证书遗失,属于履约不当,应对张云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予以赔偿。2023年11月,法院判决快递公司赔偿张云因补办证明而支出的各项费用计4000元,另外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