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石倩

武汉洪山区的陈先生3月1日入职中通做快递员,4月10日辞职,本应该领取13980元工资,结果站点老板只愿意支付2512元。陈先生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自己的遭遇,对此事表示不解。

陈先生介绍,2月底,他经朋友介绍,到中通快递杨园网点送快递。入职期间,站点老板万先生推荐陈先生承包一个快递网点,并承诺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都会由陈先生的网点经手。

快递网点

“他许诺的多家快递公司最后实际只有中通一家,一般网点一天的单量约为六七百单,我负责的网点一天单量只有六七十单,干一天就亏一天。”陈先生告诉记者,为了经营这个站点,他前期投入约2.1万元,经营以来一直在亏损。为了避免继续亏损,经营一段时间后,陈先生向万先生提出转让该网点,同时提出辞职。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4月10日离职,截至今日(7月11日),已离职3个月,站点老板万先生至今没有支付工资。

7月9日,极目新闻记者随陈先生找到站点老板万先生。万先生介绍,陈先生在职期间是3月1日至4月10日,总派件是15533票,总派费是13980元。押金为一个半月,也就是45天派费。因陈先生未做到45天,无故离职中间产生的违约金应由陈先生支付。从40天派费13980元中扣除一半,陈先生实际应得派费为6992元。

陈先生在职期间打卡记录

此外,陈先生入职期间承包了一个网点,将快件放置第三方驿站代收费用为2580元,由承包人陈先生承担。承包期间于安盛花园2栋租房40天,租金为1300元由使用人陈先生承担。承包期间操作费600元由承包人陈先生支付,扣除所有费用,实际支付他2512元。

“我愿意当场支付陈先生工资,但是只能支付2512元。”7月9日,万先生面对记者时表示。

陈先生不接受万先生的说法,他认为,入职时,万先生没有提过违约金一事,他对此不认可。并且,陈先生认为自己的辞职是源于万先生没有兑现承诺,导致他亏损。他投资亏损的2.1万元可以不追究,但是1.3万元的工资是他应得的。

陈先生说,此前,他还找过辖区人社部门、司法所和中通快递总公司。人社部门称陈先生没有签合同,无法按照工资与站点老板协商;司法所从中协调,万先生拒绝支付工资;中通快递总公司表示他们会进一步协调此事,但无法强制要求万先生支付工资。

陈先生介绍,他是湖南岳阳人,今年31岁,外公患上前列腺癌后,家里急需用钱。他每月还有3000多元的房贷,希望中通快递可以将他应得的工资发下来。

目前双方就工资一事尚有分歧,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7月11日晚,中通快递湖北省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复极目新闻记者,网点正与快递员协商,会保证他的劳动权益和应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