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酒吧、旅馆、会所等营业场所不得染毒,违者或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快递公司发现“毒包裹”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最高罚5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禁毒条例》,将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底,安徽籍在册吸毒人员已达到10万人,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占68.8%,青少年群体已成为毒品侵害的主要对象,全省各地均存在吸毒问题。贩毒分子往往从边境购买毒品后通过物流直接发送到目的地自己接收,改变了传统运毒模式,给打击增加难度。针对这一问题,条例规定,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对寄递、托运的物品未实行检查、验视、实名登记,发生涉毒案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发现寄递、托运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托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为加强社会共同参与禁毒工作,条例规定酒吧、旅馆、会所等营业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禁毒警示标志和警语,公布禁毒举报电话。上述场所不得提供、贩卖毒品,不得组织、引诱、欺骗、容留吸毒或者注射毒品。违者将会被责令停业整顿三到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条例还规定,房屋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对个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物业服务企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保障了戒毒人员应享有的权利。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享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不受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