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消息,浙江邮政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为维护全省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快递服务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快递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稳定、有序发展,更好服务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邮政管理局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快递服务治理价格违规行为的通告》(浙邮管〔2021〕92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在官网公示提供快递寄达服务的省内行政区域(详细至建制村),并将不能提供寄达服务的行政区域名录报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通告》要求,快递企业应对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并按照快递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且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对不按名址投递、未经同意不送货上门、加收派送费等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的行为,将开展重点整治。
浙江邮政管理局表示,今年以来,该局对恶意低于成本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违反服务标准、损害用户权益等行为集中开展治理整顿,查处超地域范围经营案件8起,反恐法处罚2起,逐步稳定了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治成果。
下一步,浙江局将继续按照国家邮政局有关要求,联合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做好快递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快递服务价格,保障快递市场良性竞争,推动全省快递行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在4月13日,浙江邮政管理局曾组织召开了全省快递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自4月中旬起至12月底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行动,围绕扰乱行业市场经营秩序、违反快递服务标准行为、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行为、违规处理无着快件行为等4方面进行重点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