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日前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记者注意到,在加强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方面,《办法》提出了多项新规。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尤为受到关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1月7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出台,一方面能够约束快递企业员工的行为,促使员工对客户的快递商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能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快递员对包裹进行处理 图据顺丰

 

  市民:

  理解快递小哥,但电话告知是必要的

“《办法》中提出的‘擅自’很关键,我相信,这个规定能让快递小哥送件时的行为更加规范。”1月7日,成都市民杜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办法》表示支持。

据杜先生讲述,他和身边的一些人收取快递时,曾经遇到有的快递小哥为了图省事,没有事先打电话,直接把包裹放进快递柜或驿站后就发一条系统短信提示的情况。“像我用的手机,有时会将快递短信归到‘垃圾短信’中,未必能及时看到通知。”

市民张兰告诉记者,她比较理解快递小哥,“在送件时,我们经常不在收件地址,比如正在上班或在接娃放学的路上等等。此时,快递小哥为了不耽误下一个快件递送,选择放入智能柜,我完全理解,但是最起码应该打电话事先征得我们同意。”

1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成都高新区一家社区快递站。该站工作人员介绍,其快递站接收多家快递公司的快件,“理论上,快递小哥应该给客户打电话,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才能把快件放到快递站,然后再发短信将取件码给客户。”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快递员要给每个客户打一遍电话,时间成本较高,“对方不接电话,快递小哥还要登记,过一段时间重新打一遍。客户如果要求送货上门,又要花时间,他们是计件赚钱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快递员会选择向快递站支付费用,将快递送到后由站点负责分拣入库,再向收件人发送收件信息,将“最后一公里”转移到了快递站。但是,这种做法,不少快递员并未征得收件人同意。

在前述站点,某快递公司派件人员汪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每天要送100多个快件,分上午和下午两次,对于熟悉的客户会“自然”选择放到“门卫或者快递柜”,只有对陌生客户会打电话。

在武侯区某小区内派件的另一快递员陈先生则告诉记者,“其实打电话这个事,有些客户是反感的,不愿意被打扰。”

 

  业内人士:

  《办法》有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对于《办法》出台,中智物流高级咨询师雷正认为:“(此举)有利于快递企业的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提升。”

他认为,具体来看,用户在初次使用某家快递企业的服务时,并未形成任何印象,只有在该企业服务过程中、结束后的多个环节里,才能逐渐形成初步印象。“如果企业按照《办法》里的要求严格执行,在服务质量方面,一定能获得很高的印象分。”

雷正表示,早些年,一部分快递企业会出现工作人员踩踏快件等情况,被曝光后给企业形象造成较大的伤害。因此只有提高派件效率,做好服务,树立好口碑,才能在业内保持领先。

雷正告诉记者,“总体来说,《办法》的公布,一方面能够约束快递企业员工的行为,促使员工对客户的快递商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多家受访快递服务企业表示,后续将执行好《办法》里的规定。“其实跟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以后的持久服务是好事。”快递员汪先生表示,对他们快递员而言,可能在单件派送上会花更多时间,但客户满意度会提升。(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