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王奇峰 实习生 江舟舟 通讯员 柳军霞 王进)4月16日,崇阳县天城镇黄女士致电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委会工作人员,告知快递公司已全额赔偿了她快递损毁款。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快递消费纠纷也时有发生:快递遗失、损毁、保价得不到照价赔偿等。
4月11日,黄女士向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崇阳县消委会投诉,称她在查收朋友从贵州邮寄来的1箱茅台酒中有1瓶价值3799元的酒损坏,找快递公司索赔,快递公司要她找总公司,总公司只答应赔偿1470元。黄女士无法接受,遂投诉要求维权。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当即开展调查,通过查阅厂家发票确认了酒的价值,并查看运单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4月12日,工作人员专门约谈该公司崇阳负责人,要求快递公司充分考虑消费者诉求,在4月15日给予书面答复。4月15日,黄女士收到了3799元快递损毁款。
据悉,这是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后的首例快递行业投诉,此案的处理打破了快递“只能按保价的比例赔付,没保价的只能按托运费3倍赔偿”的行业惯例,最大限度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