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2022年1月~2023年12月组织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部署要求,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电子商务、快递业发展特点的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模式,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点

(一)提升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绿色设计和标准化水平

试点企业结合相关应用场景和商品种类,设计、推广一批使用方便、成本较低、绿色低碳的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和其他寄递企业,研究使用统一的可循环快递包装编码和规格型号,提升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标准化应用水平。

(二)培育可循环快递包装可持续使用机制

试点企业系统梳理寄递业务结构和流量流向,联合上游企业和可循环包装企业,多场景、多路径、多品类探索培育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模式。联合电商企业和可循环包装企业,探索个人消费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场景和模式,推动协议电商用户引导消费者选用可循环快递包装。

联合电商企业、连锁商超,推动在生鲜配送、散货物流等场景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等的使用。

(三)发挥电商平台可循环包装推广应用作用

电商平台企业通过转发名录等方式,引导平台内企业积极使用经过绿色认证的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与试点寄递企业建立相关信息对接机制,针对试点线路或试点区域的消费者,在订单生成页面提示消费者选择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明示可循环快递包装价格、使用规则、回收方式等事项。建立积分奖励、绿色信用等机制,积极引导消费者、相关生产商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

(四)完善可循环快递包装基础设施

试点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和其他寄递企业,探索建立行业共享共用的可循环快递包装基础设施。充分运用现有邮政网点、快递网点、快递柜、驿站等资源,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和回收设施。联合电商企业、可循环包装企业、商业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快递共配终端、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

(五)创新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模式

试点企业丰富可循环快递包装末端回收方式,鼓励第三方企业、快递员参与回收,推动智能快件箱增设包装回收功能。联合电商企业,探索尝试积分奖励制、押金制、承诺制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个人消费者自主返还可循环快递包装。

(六)健全可循环快递包装调拨运营网络

试点企业统筹当地分拨中心、仓储场地等现有资源,联合可循环包装企业、电商企业合理谋划建设可循环快递包装清洗、调拨场地,确保试点范围内可循环快递包装高效循环流转使用。试点企业联合电商企业和可循环包装企业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可循环快递包装消杀工作。强化技术创新应用,采取逆向物流、联合第三方企业运营等方式,同步监控可循环快递包装状态和物流状态,畅通信息对接和数据转换,实现可循环快递包装流向的全链条实时监控,提升循环率和周转效率。

来源:苏州垃圾分类、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时代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