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21日讯(记者 徐兢)积极引导快递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近日,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快递行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

据了解,《通知》明确了四个方面要求:一是加强信用信息修复告知提醒。按照“谁处罚、谁提醒”原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邮政管理部门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双书同达”工作机制,引导和帮助失信企业及时修复重建信用。二是要完善信用信息修复联动机制。邮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健全与当地信用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做好信用信息修复“修复提醒—帮扶指导”。三是优化信用信息修复流程。对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义务的,邮政管理部门经过审核,要及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的责任义务已履行的说明意见。四是加强信用信息修复政策宣传。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确保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告知率达到100%。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提醒,是邮政管理部门践行温情执法、助企纾困服务理念的探索实践。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时、主动开展信用修复,营造包容审慎监管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