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化成本的过程中,快递企业更应该积极内部改革、降本增效,而不要老想着向一线快递员或者消费者转移成本

3月1日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属于违规,将被明令禁止,最高将罚款3万元。

这个快递新规得到了消费者的纷纷点赞。一直以来,快递不送货上门、不打招呼就放快递柜,似乎成了不少快递公司的默认规则,给收件人造成不便,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消费者苦其久矣。

如今新规在期盼中落地,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递放在快递柜,这种给消费者转嫁负担的偷懒做法被明令禁止,一旦消费者投诉,将面临高额罚款。也就是说,消费者享受送货上门服务的权利,得到了法律层面的强化保障。

不过,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快递新规,在快递员一端却是截然不同的反应。不少快递员抱怨,“如果不用快递柜且不涨派费,没办法干了”。

他们的抱怨,当然不能简单斥之为矫情。比如按此规定,每一单快递提前询问,征求收件人的意见,会增加话费支出;而从一律放快递柜变成按照约定收件地址送货上门,时间成本增加,派件效率将大幅下降。快递员的收入,一般是和收发件的单量挂钩,派件效率下降,收入自然会受到影响。

有网友说,“快递员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辞职”。其实没必要搞情绪对立。换个角度看,如果快递员收入整体大幅缩水,消费者享受的快递服务质量未必能得到保障。再者,派件效率若大幅下降,对消费者来说,意味着快递可能没那么“快”了。

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保障,新规实施后,快递员的派送压力同样应该予以正视。快递员作为服务的提供者,他们有稳定的收入才有干活的动力,快递行业才能够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像顺丰、京东等快递公司能做到统一送货上门,一方面是因为单量相对少,另一方面,它们寄快递的价格整体会更高。所以说到底,快递新规引发的服务质量和时效矛盾,还得形成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不过,送货上门服务落地的成本,不应该直接转移给消费者通过调整快递涨价来消化。如果送货上门一定伴随着费用上涨,那无疑偏离了快递新规的初衷。

这笔成本首先应该是快递企业来承担。不管怎么说,把快递送到约定的收件地址,这是基本的约定义务。不打招呼就放快递柜,过去成为普遍操作,不代表它合理合规。现在随着新规落地,快递企业应该积极落实,不能再继续无视消费者的权益了。

对于由此产生的成本,快递企业可以想办法提升网点运营效率,优化服务机制、考核奖励机制等。 比如现在有的快递企业,在配送之前会通过智能语音电话,提前让消费者选择,送货上门还是放快递柜,类似的手段既保障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为快递员省去挨个人工打电话沟通的麻烦,对各家快递企业来说,可以进一步推广。

总之,放快递柜还是送货上门,应该将选择权还给消费者。而在消化成本的过程中,快递企业更应该积极内部改革,降本增效,而不要老想着向一线快递员或者消费者转移成本。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熊志

来源: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