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维护“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舒心型就业创业新生态?3月19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日前与邮政管理局,共同组织召开全市快递企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进一步压实快递企业用工主体责任,推动快递企业依法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全覆盖,从源头上规范快递企业用工行为,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维护“快递小哥”合法权益中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保障作用。

会上,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推进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法律专家针对《劳动合同法》中规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了解读,人力资源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平台操作流程,社保经办人员介绍了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我们还下发了《沈阳市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方案》,包含完善人员数据台账、加强政策法规宣介、积极推行劳动合同、保障社会保险权益、开展用工行政指导、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畅通投诉维权渠道等主要工作任务。”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的就是推动快递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快递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扩大快递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全面提升快递从业人员队伍稳定性,使快递从业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以“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行动为抓手,结合《沈阳市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督促各快递企业量化任务目标,紧盯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实现劳动合同“应签尽签”,社会保险“应缴尽缴”;通过执法检查、实地走访、组织座谈等方式了解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真实签订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底数清楚;积极发挥快递行业党委、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等组织作用,以集中组织等方式引导快递企业、快递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建立健全同人社部门的联合督导检查制度,对行业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制止、迅速处理。

此外,市人社局还组织在沈即时配送企业召开了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期盼诉求,征求意见建议,并重点介绍了国家、省、市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合同和书面协议,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沈报全媒体记者:韩冰 实习生 胡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