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温公机(候)行罚决字【2022】00019号。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托运货物申报名称为衣服、皮带、标书等,经检测却查获锂电池102个。由于此前该公司曾因相同事由两次被罚,其行为属三次以上伪报品名托运,情节较重,因此对其予以上述处罚。处罚单位是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候机楼派出所,处罚结果是罚款3000元。

顺丰分公司因伪报品名托运被罚3000元

顺丰分公司因伪报品名托运被罚3000元

信息显示,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陈加平,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

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深圳顺路物流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由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顺丰控股公告称,4月速运物流业务实现营收115.06亿元,同比下降8.47%,完成业务量7.47亿票,同比下降10%。4月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实现营收67.21亿元,同比增长345.39%;2022年1-4月速运物流业务、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合计收入为801.29亿元,同比增长42.31%。

另外,顺丰控股公司2022年1-4月速运物流业务、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合计收入为801.29亿元,同比增长42.31%。2022年4月速运物流业务、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合计收入同比增长29.45%,其中,供应链及国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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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宋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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