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中国邮政与北京宏邦安达物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被告以较为醒目的方式突出使用“京邮”“中国京邮快递物流”文字标识及“FWS”图文组合标识,被控侵权标识“FWS”与“EMS”在构图、设计及整体视觉上极为近似,且字母均有横线镂空效果,属于近似标识;“中国京邮”与“中国邮政”仅一字之差,整体构成近似。被告辩称“FWS”图文组合标识是“服务商”汉语拼音首字母的缩写,代表被告系从事快递物流运输业务的服务商。最终法院判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中国邮政集团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