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违约,凭什么不让我续约!”浙江杭州,一男子花了270000元接手了一家快递站点,本打算长期经营,不料,才做了一年,对方却要求他退出。而快递公司给出的解释却让他觉得很不合理,不禁怀疑对方是不是故意从中收取“转让费”……
去年10月份,张先生从上一任承包商那里接手了现在的“蜂站”站点,一共花了27万元。其中,转让费21万元,房租6万元。
当时,他与蜂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约定合同到期后,只要没有违反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优先续约,而优先续约的话,只需要支付房租和管理费就可以了。
张先生说,当初接手这个站点就是打算长期经营的,因为一年花了27万元,根本就回不了本的,但没想到前两天合同到期了,蜂站公司却给他发来了一张“告知函”。
告知函上竟然写的是:合同到期后,不与张先生再继续续约了,理由是:张先生在门店经营过程中多次违反公司规定,违规使用操作系统,物业公司要求他们整改却不配合等。
对于蜂站公司给出的不续约理由,要强制无条件收回门店站点,这让张先生无法接受。
张先生表示,从他接手这一年的时间里,他们一直都是按照蜂站要求进行经营,并没有发生过告知函上写的这些情况。
他认为,蜂站公司就是想收回门店,然后再转手转给下一个人收取转让费,才说了这些没有事实依据的事,这些事本就是无中生有。
而对此,蜂站公司又会给出什么样的回应呢?
蜂站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确定不跟张先生再继续续约了。理由有三点:
1.快递公司找张先生,由于派费结算日期延期了,张先生就不给对方入件,而公司给出的方案是可以适当把时间往后延长一点,可以放一放,但张先生不同意,属于不配合公司的工作。
2.张先生的门店门口,经常会堆放一些杂物,物业经常向公司投诉要求张先生整改,却始终没有整改到位。
3.张先生违规使用公司操作系统。
不过,针对蜂站公司负责人说的物业投诉这个事,物业方表示,只是防控阶段口头上跟张先生叮嘱了几次,并没有下达书面的整改文件。
现在,蜂站公司认为张先生不配合,所以不准备再续约,他们准备公司自己直营了。
目前,对于蜂站公司的做法,张先生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此事,有的网友说,“蜂站公司肯定看到张先生生意好,所以打算收回来自己做,肥水不流外人田。”
也有的网友说,“蜂站公司这个行为也太不靠谱了,给出张先生的违约理由也实在是太牵强了,希望张先生能找出有力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49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关键还是要看证据,如果张先生这边没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他理应享受继续续约权。如果,一方违反约定未与另一方续签合同,则违背了预约合同条款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我们,涉及到租赁关系或者是承包关系,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具体的事项,合同的细节部分一定要写清楚,明确好责任后再签字。
一年27万元啊,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希望张先生和蜂站公司接下来能坐下来好好协商处理,如果张先生确实有做的不对的地方,那好好整改一番,蜂站公司也不能如此不留情面,您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