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严禁收寄、递运各类禁寄物品。

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1.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如枪支、子弹、炸弹、信号弹、火药等。

2.弹药(含仿制品):如子弹、炸弹、手榴弹、火箭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地雷、手雷、炮弹、火药等。

3.各类管制器具:如匕首、弹簧刀(跳刀)、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弩、电击器等。

易燃易爆物品1.各类易燃液体:如汽油、柴油、桐油、油漆、酒精、松香油、乙醚等。

2.各类爆炸物品:如雷管、炸药、导火索、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推进剂、硝化棉等。

3.各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如硫磺、闪光粉、固体酒精、黄磷、白磷、钛粉、金属钠、碳化钙、氰化钾、氰化钠等。

化学危险品1.各类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如高锰酸盐、高氯酸盐、氧化氢、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氯酸盐、硝酸盐、双氧水等。

2.各类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如甲、乙、丁烷、液化石油天然气、一氧化碳、一氧化氮、压缩氧气、氦气等。

3.各类放射性物质:如铀、钴、镭、钚等。

4.各类腐蚀性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毒品各类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冰壶、冰毒、海洛因、大麻、可卡因、麻黄素、甲苯、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等。

各类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如病菌、炭疽、寄生虫、排泄物、医疗废弃物、尸骨、动物器官、肢体等。

各类非法伪造、侵权物品1.各类非法伪造物品:如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证件、公章等。

2.各类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如含有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宗教极端思想、淫秽等内容的图书、刊物、图片、照片、音像制品等。

3.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如侵犯专利权、著作权的图书、音像制品、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等。

各类间谍专用器材如暗藏式窃听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和截收器材等。

各类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

各类禁止进出境物品如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者其他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

其他物品《危险化学品目录》《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载明的物品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载明的第一、二类病原微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