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干警协同有关部门到快递网点实地检查“七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重点查看违禁物品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及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等。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摄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倩)“现在宣判,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日前,山东省金乡县法院对张某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作出判决。

2019年5月,张某的丈夫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抓后,张某从湖南老家到济宁市打工,却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的张某竟动起了歪心思。除了线下张贴广告,张某还用丈夫的微信号,进行线上的业务联系和拓展。

接到客户订单后,张某通过微信向办证人收取定金,并按照客户要求制作假证假章,然后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发到客户手中。2019年7月以来,张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38枚,伪造房屋所有权证等国家机关证件24份,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10枚,伪造驾驶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4份。

“这起案件是通过网络联络交易,并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犯罪。近年来,该类案件频发,我们力避就案办案,针对案件办理后发现的漏洞风险研究对策措施,深化寄递渠道多种犯罪综合治理。”承办检察官李茜介绍,办案的同时,该院召集寄递企业及其监管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走访了解“实名登记、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邮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寄递安全制度落细落实。(郭树合 王倩)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