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晚报记者 钱姬霞 通讯员 缪 婷

“在互联网平台末端从事工作的劳动者,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在权益保障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在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前段时间的走访调研期间,县总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同时提到的一个问题,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

当即,嘉善县人民检察院以快递行业为切口,先后向嘉善邮政管理局、嘉善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调取了全县快递从业人员数据和快递人员参保数据。经过数据比对,发现在全县1300余名快递员中,有394人没有参保。数据表明,快递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等情况确实比较突出。

之后,承办检察官随机对3家快递公司和部分快递员进行了电话调查。某快递公司员工小邓在电话里表明,自己从2019年8月就职至今,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某快递公司负责人则告诉检察官,他们公司员工目前参保的有81人,还有20人未参保……电话调查结果均与数据比对结果一致。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义务,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针对目前快递行业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漏洞,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在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正式立案。不久,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督促嘉善县域内的快递企业完善用工手续,及时为快递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其余领域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处理,并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的联系,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

据悉,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行政部门已对嘉善韵达快递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快递服务企业进行了约谈,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截至目前,15家快递企业在善从业人员中,除承包(合作)人员外的130余人已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记者有话说】

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快递小哥逆向而行,为抗击疫情作出了贡献。检察机关聚焦他们的权益保护,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积极性,也有助于提高企业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为服务保障共同富裕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