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 光
不仅要注重快递员的服务效率,更要关注快递员的服务质量。
据1月10日《岳阳晚报》报道,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放至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对于快递取件二次收费这个问题,有赞成者,有无所谓者,但更多的还是反对者。
近几年,随着电商和现代物流的飞速发展,方便快捷又经济实惠的网购已经走进绝大多数家庭。但是,相伴而生的问题也是接二连三,二次收费更是成为投诉的“重灾区”。网购时,收货地址明明填写的是家中;取件时,却被告知要去驿站或者是快递柜自取。不少人却因为忘记而遭遇快递柜二次收费。笔者就有多次这样的经历,有时无电话无短信,快件包裹被放在快递服务站几个月;有时忘记去快递柜取件,超时的费用要赶上货物价格了。
所幸的是,针对上述乱象,将于3月1日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不得抛扔快件、踩踏快件,违者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该《办法》对快递企业服务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强调了“用户同意”在快递服务中的重要性,并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这必将对规范快递市场、打击快递乱象、提升服务质量起到良好作用。
快递服务亟待更规范更优质。快递企业要加强服务种类公示制度管理和终端投递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快递员操作,并加大对快递员投递行为的监督约束。同时,转变对快递员的考核方式,以提高服务标准,保证用户权益为前提,不仅要注重快递员的服务效率,更要关注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真正打通快递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这样才能推动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采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