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递员送货时将人撞伤 法院判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长城 记者 于英杰)随着网购、外卖持续火爆,大街小巷随处可见骑着电动车飞驰的“快递小哥”。苏州园区“快递小哥”杨某送快递时将王某撞伤。王某将杨某及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18万。日前,苏州园区法院审结此案,认定“快递小哥”是在履行公司职务,应由公司负责赔偿。
杨某从老家到苏州务工,年轻力壮的他很快找到一个送快递的工作。但因为业务量很大,他经常骑电动车工作到深夜。去年一天晚上11点,杨某将快递转送到配送点,当时路上几乎没什么车,所以他的车速很快,一不小心将旁边电动车刮倒在地,车上中年男子王某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杨某一下蒙了,看到王某在地上痛苦呻吟,立刻叫来救护车将其送到医院,自己垫付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
事后,经过鉴定,王某身体有多处骨折,已构成十级伤残,而且因为受伤在家疗养,耽误了上班。王某将杨某及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元。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经过查证票据等证据、查证相关赔偿标准,最终认定王某的损失为16万余元。主审法官了解到,杨某所骑电动车为公司财产,当晚骑车也确为履行公司职务行为,所以他的公司应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因为公司已将电动车投保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为6万元,所以保险公司赔偿王某6万元,余下10万余元由杨某公司负责。日前,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6万元,杨某所在公司赔偿王某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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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快递和外卖,虽然是争分夺秒的工作,但这不是忽视行驶安全的借口,这不仅需要快递员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也需要公司进行定期培训和监督。其次,外卖、快递公司应给这些公司的外送车辆上保险,既是对员工、公司负责,在发生事故后也有利于矛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