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小区里面的用户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本来自己在家里坐的好好地,突然收到一条短信被告知“您的快递包括已投递进入XX快递智能柜,请迅速领取……”的短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心里难免会有些不爽,暗想“我这不在家呢,怎么不给我送上来呢,还害得我又跑下去一趟”。

这应该是大多数在家的用户,却受到快递被投递至快递柜的歪歪情况。

大鹏告诉你,以后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你可以拿起电话投诉这家快递企业了,甚至可以起诉他。因为这件事,现在有法可依了!

就在昨天(7月19日),国家邮政局发布了一个《智能快件箱邮寄服务管理办法》的文件,按照该文件的要求,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该征得收件人统一,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向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授予使用权限的,最高可以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这个文件,将于今年的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简单通俗一点讲,就是如果快递员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就将你的快件放入了快件箱,那么你可以起诉该快递企业,它最高可以赔3万元给你。

据大鹏查验相关资料了解,智能快递柜是在2012年开始出现,之后随着快递最后一公里的解决方案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范围的推广。在智能快递柜还未普及之前,很多用户的快件都是放在营业网点,需要用户自己上网点去取的,体验是相当的差。后来因为互联网将用户培养的越来越懒,最后1公里的事情亟待解决,也就推动了智能快递柜在全国范围内的快速普及。

在普及的过程中也是出现了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快件的内容出现了问题责任如何划分。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智能快递柜的工作属性原因,因为在投递的时候收件人无法与快递小哥当面签收验货,导致快件出问题后责任方不清不楚的原因。用户说不是自己的原因,快递员也说不是自己的原因,就扯不清楚了。

此次新出的政策文件虽然明确了收件人有权利对自己的快件做是否投放快递柜的选择,如果如果遇到了蛮横无理的顾客要求必须等到本人签收,实际本人签收确实下班以后的情况。这种情况难免的就是耽误快递小哥工作效率的问题了。特别是电商发展如此迅猛,快件越来越多的情况下,遇到这样的顾客,快递小哥可能真的就吃不消了。

所以呢,大鹏的建议还是虽然国家给了我们收件人的权利但是一定不要乱用。本着利人利己的原则,如果自己在家可以让快递小哥送上楼,如果自己不在家就不要难为人家非要快递小哥等着下班之后签收。自己的权利合理使用的同时,也尽可能尊重别人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