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丰巢快递柜宣布向用户收取超时费,引发不少争议和讨论。一边是上海、北京、杭州等地多个小区对收费快递柜“说不”,一边是丰巢公司替快递柜超时收费遇阻“叫屈”。为方便居民随时取件而安放的快递柜,能否破解快递“最后100米”难题?有偿使用到底是解决痛点还是加剧痛点?快递柜收费之争,仍待各方博弈求解。(5月1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您的包裹已放在小区快递柜,取件码XXXX,请及时领取。”这样的短信,对于习惯网购的用户来说并不陌生;与此同时,快递小哥送货的电话却日益稀少,快递常常被直接放进快递柜,“不告而投”和“懒人快递”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不少智能快递柜,已成为快递员的“甩手柜”,选择权并未回到用户手中。快递企业及快递员过度依赖智能快递柜,甚至额外收取“柜钱”,引发纠纷不断。特别是,近期丰巢快递柜宣布向用户收取超时费,更是引发一场行业“地震”。

  然而,《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那么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则必须送件上门。可见,送件上门,既是快递服务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快递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换言之,送件上门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至于快递柜,只是一种补充。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快递柜变成“甩手柜”,也有难言之隐。一方面,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快递员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递被盗;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递积压,等等。另一方面,居民小区快递代收点和智能快递柜越来越多,快递员只需打个电话告知,收件人可随时自取,既方便了客户,又提高了投递效率。当然,这些都不能成为快递员单方放弃送件上门的理由,更不能成为快递企业向用户收取超时费的借口。

  事实上,国家也鼓励快递“最后100米”的配送要多样化,其中当然也包括使用快递柜。比如,《快递暂行条例》明确,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然而,快递行业鼓励末端服务的多元化,但这种多元化的前提是,无论选择哪种送件方式,都应当征求收件人的意见。这就要求,是否送件上门,是否接受快递柜,是否收取“柜钱”,亦或是否可以收取超时费,快递员与收件人事先应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

  可见,必须先做好送件上门,再谈快递柜收费问题。《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重申“快递企业用智能快递柜投递应征得收件人同意”。邮政部门应督促快递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个规定。据报道,从2019年3月开始,菜鸟网络自主设置功能已在全国上线,用户不同意存放快递柜,快递员将无法将柜门打开,将选择权还给用户。此举应在快递行业大力推广,并成为一种“标配”。特别是,政府或行业相关部门,应尽早拿出意见,明确小区快递站点的性质与定位,强化其公益属性,将小区快递站点,作为小区为居民提供后勤服务的公共产品,成为小区基础设施的一部分。

来源:东方网 作者: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