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手表丢失,快递公司未说明保价规则被判按全价赔八成

5万元手表丢失,快递公司未说明保价规则被判按全价赔八成

温州的小美(化名)给外地朋友寄送一块5万元的手表作礼物,在收件员推荐下选了30元的部分保价。为了给惊喜,她没告诉朋友,不料对方已搬家,派件员未与收件人联系就将快递放在门口,导致丢件。日前,金华东阳法院审理这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认定原告寄件时未与收件人核实住址,存在一定过错,但承运人将寄送手表丢失,且无证据证明收件时对保价条款、赔付规则等进行说明,须以手表实际价值5万元确定损失并承担80%的责任。

2021年12月,小美买了只价值5万元的手表,当礼物送给金华东阳的朋友。寄出前,她向快递员强调是贵重物品,要联系收件人本人签收,快递员推荐了20元、30元两档保价服务,表示保价的快递不会丢,小美选了30元的,但快递还是丢了。由于快递公司只愿按部分保价条款赔偿6000元,小美将收派件的快递公司及分支机构告上东阳法院。

被告某快递公司温州龙港分支机构表示,寄件方确实说过手表价值5万,收件员推荐了保价服务,也是让派件员知道是贵重物品,要联系收件人送交。被告某快递公司东阳分支机构承认对快件丢失有责任,称并未被提醒要联系收件人、快递不能放门口,派件员敲门没人应,就放在了门口。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寄件时已强调手表的价值,收件员在明知系贵重物品的情况下仅推荐部分保价,未提醒可以全保,且无证据证明收件员对保价条款、赔付规则等进行了说明,故应以寄送手表实际价值5万元确定损失。原告未核实收件地址,存在一定过错,酌定自负20%的损失,案涉快递公司龙港、东阳的分支机构共同赔偿80%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