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沭阳县城区一家快递公司因涉嫌未落实安全查验制度,25日被开出15万元“反恐罚单”,引发网友热议。(9月29日新华社)
随着网络经济和快递业的迅猛发展,通过寄递渠道传递的物品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新生类物品层出不穷,其中不乏一些假冒伪劣商品甚至是违禁品,都借由网购、快递渠道躲过监管,潜滋暗长,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一些不法分子更是瞄准快递庞大的运输网络,利用以往物流寄递环节中的漏洞,将快递作为运送毒品的简便通道,实施邮包贩毒犯罪活动。
毒品是罪恶之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是国际通识。从《快递条例》到“快递实名制”,从再到今年颁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都要求快递企业规范操作、依法查验。然而,该快递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开箱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多次通过快递贩卖冰毒,造成冰毒通过寄递渠道流出的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2016年广州市某物流公司的“快递小哥”严格落实物流寄递行业管理规定,迫使企图寄递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慌忙丢下货物借故逃离。警方查获冰毒300公斤。该名快递员因此受到巨额奖励。对比沭阳警方开出的首例“反恐罚单”——该快递公司因违反了《反恐怖主义法》,受到15万元的严厉经济处罚。同时对公司主管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可谓是奖惩分明,有理有据,也再一次佐证了禁毒斗争的复杂性及依法查验快递物品的必要性。
警方指出,这是我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宿迁市对违法企业开出的首例“反恐罚单”,并希望通过该案警醒教育大家,反恐无小事。的确,在快递业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购与快递已经深入到生活的“毛细血管”,快递安全与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决不可掉以轻心,特别是寄递从业人员一定要谨记违法成本,认真履职,不要存有侥幸,要坚决做到不收寄禁止寄递物品,以免触犯法律,后悔莫及。政府部门要加大法规宣传、强化法律监管,对遵守或违反规定的单位予以奖励或处罚,以彰显法律的刚性;民众也要对相关规定和快递员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各方合力,筑牢法治的屏障,尽可能地将“危险因素”排除在外,才能确保快递业以及国民经济的健康、持久发展。